▲徐立德。(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齡88歲的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2013年間與小自己35歲的陳姓女音樂家結婚。但徐立德的第二春僅維持2年,雙方2015年間就分居,徐立德並訴請離婚。一審不准,徐立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25日以「兩造之婚姻發生難以回復破綻」為由,改判准雙方離婚。可上訴。
徐立德學經歷豐富,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韓國慶北大學經濟學榮譽博士,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等學位,並曾任台灣省財政廳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經建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
他的元配劉勤生2009年過世,徐立德在幾年後尋得第二春,先被媒體拍到與小他35歲的陳姓女音樂家當街親吻,2人沒多久就在2013年6月間結婚。但2人的婚姻維持不到2年,徐立德在2015年初就搬出住處,與陳女分居並轉與兒子居住。2016年底,2人撕破臉,徐立德訴請離婚。
徐立德起訴理由指出,2016年8月間,陳女與父母發生糾紛,但陳女竟多次怪罪徐立德,還主動提出離婚之想法。同年12月間,陳女婚前之私事經父母批露見諸於媒體報導後,陳女就開始有自殘行為,並向徐立德情緒勒索。徐立德認為自己年老,難以承受,婚姻已生有破綻,故訴請離婚。
一審士林地院審理後,並未判准離婚,駁回徐立德請求。徐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2人分居初期仍有互動,但自2016年8月陳女與父母發生糾紛後,陳女心生怨懟,並主動提離婚,還嘲諷徐立德將因無須扶養陳女而感到歡欣;徐立德也接受被陳女離婚之請求,2人婚姻開始出現破綻。一直到同年12月間的媒體報導出現,雙方更加無維持婚姻的意願。而2人於2016年4月分居後,甚少互動,最後相約見面是1年多後的2017年7月間,最後更只在2019年3月在醫院偶遇,可知2人婚姻發生破綻後,均無積極維持婚姻之作為,已無回復之望,高院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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