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社運認識吳男,雙方以乾爹、乾女兒互稱,沒想到女子竟慘遭乾爹性侵得逞。(圖/示意圖/123RF)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1名女子在社運認識1名男子,雙方以「乾爹、乾女兒」互稱,2人社運活動結束後吃宵夜,女子當時身體不適,男子卻趁機邀約到旅館「洗澡暖身」,但到了旅館後該名女子卻慘遭逼口交、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遭性侵的女子(化名:小可),在2018年1月時參加立法院前的集會遊行,認識1名吳姓男子,雙方互稱「乾爹、乾女兒」,吳男還在社運結束後邀約小可到某咖啡廳聊天,並介紹「乾兒子」葉姓男子互相認識。
事後葉男離開後,吳男又與小可前往景美夜市吃消夜,事後小可表示身體不適,但吳卻藉口要小可「洗澡暖身」再回家,最後將小可帶到大同區某旅館投宿,但卻在隔天凌晨時分,趁小可熟睡之際趁機性侵。
小可事後表示,當時發現吳男違背自己意願強制性交,先逼迫其口交,後來又用手指、生殖器性侵陰道、肛門得逞,最後直到早上8時許吳男才搭小黃送小可返家。
小可事後跑到醫院驗傷,驗傷單指出小可右肩有2條抓痕,且私密處也擦傷以及破皮,士林地檢署日前以強制性交罪嫌偵結,且認為吳嫌剛因竊盜罪執行剛出獄,卻又故意再犯下強制性交罪嫌,最後依法對吳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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