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甩怒下藥!他分手砲後「塑膠袋套頭」猛勒 再拿棉被活活悶死女友...判無期

▲▼家暴,家庭暴力,暴力,揍人,感情,兩性,戀愛,恐怖情人,受虐婦女。(圖/CFP)

▲凌男不滿被女友分手,竟在分手砲後下藥迷昏對方,再用塑膠袋套頭勒脖,最後用棉被活活將她悶死。(示意圖/CFP)

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47歲凌姓男子不滿廖姓女友提出分手,懷疑對方另結新歡,便相約摩鐵來一發「分手砲」,但卻趁機在對方的優酪乳摻入安眠藥、農藥,待對方喝下昏迷後,再用塑膠袋套頭將人勒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將他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回顧案情,事發當天凌男帶著廖女到摩鐵「休息」,但到了退房時間卻始終不見人影,摩鐵人員因此前往開門,卻驚見廖女躺在床上明顯死亡,且身上還長出了屍班,凌男則是躺在地板上,痛苦哀嚎,送醫搶救後被發現體內有鎮定劑和安非他命。

警方調查,凌男和廖女從去年4、5月分別和元配離婚後發展出戀情,兩人很快的陷入熱戀並同居,不過女方發現凌男友前科後,便在去年9月提出分手,因此才讓男方痛下決心想要了結一切。

此外,根據判決指出,凌男下手時,先是在廖女沐浴時,在優酪乳裡面加入安眠藥及農藥,隨後在騙她喝下,並在廖女陷入昏迷之際,再拿垃圾袋套頭、束帶勒頸,而過程中,廖女一度掙扎,凌男最後則用棉被蓋住才將人悶死。

一審法官審理後,認定凌男恣意剝奪被害人生命,造成無可挽回的結果,且是預謀犯案,難認情有可原,事後也未與對方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凌男不服一審判決,因此提出上訴,但二審維持院判,他再提上訴,而最高法院則認為預謀殺人的部分,尚有相關情節調查未盡,因此發回更審,但高雄高分院仍維持原判,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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