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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會退回2020年總預算 市府:退回於法無據

▲台南市議會程委會要求台南市政府重新檢討2020年度總預算。(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議會程委會要求台南市政府重新檢討2020年度總預算。(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9月26日上午針對第2次定期會召開第2次程委會,由召集人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主持,經討論台南市政府41件提案中,含38件墊付預算案在內,共39件提請大會審議,墊付預算總計4億6234萬8千元,程委會要求市府重新檢討2020年度總預算。

2020年度總預算案,召集人議長郭信良指出,2020年歲出預算台南市政府編列超出1000億元,歲入出短差達59億,要求市府在不舉債、不債留子孫的前題下,重新檢討2020年度總預算,以向市民負責。

市府4月17日指出,2018年度總決算,原本歲入及歲出總預算皆編列為848億5708萬7000元,後來決算數為歲入854億110萬3920元,歲出801億5154萬5218元,尚有賸餘款52億餘元。惟台南市主計處表示,由於仍有歷年累計短絀待填補,未來仍將持續努力,妥適配置有限資源,賡續落實開源節流措施。

市府5月8日新聞稿指出,市長黃偉哲說,不會為了連任,而不顧後代子孫去舉債。在8月30日新聞稿也寫,要運用有限的財源,將每分錢花在刀口上。所以在第1次定期會時,面對市議員們建議編列鄰長交通補助費(見市府4月18日、22日、29日及5月8日新聞稿)、65歲以上市民健保補助(市府4月18日及19日新聞稿)及免費營養午餐(市府5月13日新聞稿)等議題,皆以再研議或要妥適運用有限資源來回應。

然而在市府9月17日新聞稿可見,2020年度台南市總預算案,歲入編列946億8043萬5千元,歲出編列1005億8043萬5千元,歲入歲出差短59億元,以舉借同額借款支應。不僅歲入及歲出預算數較2019年的862.58億餘元而言大幅成長,歲出更是首度突破1000億元。

市長黃偉哲上任首度編列總預算,不僅歲出預算數創新高,更需舉債59億元,而對市議會議員們的建議,雖然以新聞稿表示對市議員們公眾權益的建議相當重視,但實質上卻以財政困難作為理由而置之不理,也沒有任何回文。市府9月18日以新聞稿請府會共同守護台南的財政紀律,那麼亦請市府從自身做起,以不舉債、不債留子孫為原則,重新檢視2020年度的總預算,待檢討完畢後,再重新送程序委員會審查,以向台南市民負責。

台南市政府指出,經過歷任團隊的努力,今年爭取到上百億的中央補助計畫,其中包括包含前瞻計畫、生活圈道路建設計畫及治水建設等配合款,各項重大建設如圖書館總館新建工程、赤崁文化園區改造工程、岸內糖廠影視基地發展計畫等。

中央補助重大建設,使歲出總預算來到1005億8043萬5千元,但台南市因為黃偉哲尊重民意,推動房屋稅輕稅方案,導致自籌財源下降,歲入預算僅編列946億8043萬5千元。由於2020年度歲入與歲出差短59億元,僅能以舉債方式挹注。雖然台南市再過去兩個年度皆平衡預算未舉債,但考量市民福祉與城市發展,市府仍需舉債支應重大建設。

總預算的資本門高達237億元,為歷年最高,顯見這些預算多數用於實質建設,而非濫發補助。此外,歲出增加還包含警消人事費、危險加成及勤務繁重加給等經費增加8億2038萬7千元、農路改善經費增加1億2000萬元。許多民眾關心治安能夠提升,許多議員時常建議農路要改善,如果擋下總預算案,那市民的權益將間接受損。

再者,程序委員會依法沒有權限退回總預算案,如有不滿內容,只能進行初審並建議,最後仍應交由大會審議。且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5條及第40條第1項,直轄市議會對預算案有議決權,並沒有退回重編的權利。內政部與行政院主計處的見解亦相同,經程序委員會提報大會不予審議的議案,經過議員的提議仍可提報大會審議,且沒有退回重編的權限。

因此,不論就舉債的合理性,以及總預算案審查的適法性,台南市議會於法於理均應該將總預算提報到大會審議,主張退回不但不符市民利益,也於法無據。

另查各縣市大多以舉債方式支應包含前瞻計畫等重大建設,南市雖自籌財源狀況不如其他直轄市,但2020年度總預算案舉債59億元為六都中次少,僅高於台北市,且相較以往年度並未大幅舉債,由此可見2020年度總預算案市府仍堅守財政紀律,也請議會能給予支持,讓公共工程如期如質,府會共同為台南的城市發展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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