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廖安莘/高雄報導
慶富造船集團承攬海軍獵雷艦案,被控涉詐貸63億元案,高雄地院在27(今)日下午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老董陳慶男25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另外其妻子陳盧昭霞判1年6月、前執行長簡良鑑判6月,得易科罰金,慶富公司則判罰金2億8000萬,可上訴。
▲高雄地院於27(今)日下午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老董陳慶男25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資料照/記者李孟璇攝)
回顧案情,老董陳慶男、其子陳偉志、執行長簡良鑑,明知慶富有資金缺口,竟仍偽造不實採購合約、商業發票,分別向9間銀行詐取「過渡性融資貸款」,還4次辦理虛偽增資,把慶富的資本額從5億3000萬元增加到40億元,增資後將錢迅速轉出。
檢方調查,這些款項實際只有2億5680萬元投入造艦用,還有約21億元流向不明。檢方於2018年2月起訴痛批,慶富案讓海軍的逾十年國造獵雷艦案心血毀於一旦,還讓損失由聯貸銀行團承擔,依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及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正式起訴陳慶男、陳偉志、簡良鑑等5人。此外,陳偉志在同年6月棄保潛逃,遭高雄地院通緝,更被調查局列為重大經濟逃犯,目前下落仍不明。
慶富詐貸弊案,2018年3月高雄地院首度召開準備程序庭,歷時超過1年半,於27(今)日下午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陳慶男25年徒刑、併科罰金1億500萬元,另判陳盧昭霞1年6個月徒刑、簡良鑑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顧問李維峰無罪,此外慶富公司也被判罰金2億80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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