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大哥的女人」…張淑晶嘆「爸爸想安樂死」 對周刊連環告敗訴

▲▼張淑晶到北院開庭。(圖/記者羅志華攝)

▲張淑晶8月30日到北院開庭時,痛訴周刊不實報導害父親「想安樂死」,北院9月27日判她敗訴,不知這「充滿挫折」的人生,還要持續到甚麼時候。(圖,資料照/記者羅志華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時報周刊於2016年8月,在2007期雜誌封面刊載「惡房東張淑晶天道盟大哥的女人」,並指張淑晶有「侵占、毒品、背信、妨害自由、恐嚇、詐欺、重利、傷害」等前科,引起張淑晶不滿提告,高院於2019年3月判張勝訴。張淑晶認時報周刊縱容記者不實報導,依3月時勝訴結果,要求「時報」要在各大媒體頭版登道歉啟事,並求償11萬元,北院9月27日判張淑晶敗訴。

據判決,求償1萬元部分,張淑晶依照2016年8月5日時報周刊2007期內容,於2019年7月8日提出訴訟,已超過2年追訴時間,且在先前連帶債務人已在強制執行中清償完畢;求償10萬部分,張淑晶已於2019年5月8日對相同事實、相同被告提出訴訟,顯然是重複起訴,至於張淑晶要求「時報」要在各大媒體頭版刊登道歉啟事,法院認為要求無理,予以駁回。

惡房東張淑晶坑殺房客事件曝光後,受社會大眾批判,時報周刊2016年8月5日發行的2007期中,更「深入報導」指張淑晶有多項前科,並提到「她(張)的前男友是天道盟大哥,張淑晶正是江湖兄弟口中的『阿嫂』,難怪行事如此狠辣云云」;法院調查後,發現上開刑事紀錄,當時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但報導一出經多家媒體轉載,更讓張淑晶「黑上加黑」,她於8月30日出庭時沉痛表示,住院的父親因周刊對她的不實報導,受人指指點點,甚至一度放棄治療「想安樂死」,張淑晶照顧父親之餘仍熱衷訴訟,充滿「挑戰」的日子看來還得持續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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