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的婚房。(圖/都市新聞)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面對家中長輩催婚,不少人會選擇「租女友回家」,貴陽39歲的周姓男子直接以每天521元(人民幣,下同,約新台幣2300元)的價格,租下35歲的小麗,帶回老家假結婚,期間甚至2度發生性關係。婚後兩人還去旅遊了幾天,但約定時間過後,小千卻絲毫沒有付錢跡象,並封鎖了小麗。
▲小麗婚禮當天。(圖/都市新聞)
據《都市新聞》報導,35歲的小麗當「出租女友」3年,她表示,做這行只為到處玩,還能賺錢,強調從不「出租」身體。今年8月初,一名家住貴州貴陽的39歲周姓男子,通過QQ群與她聯絡,表示想租她假結婚擺酒,將拿到的禮金部分用來還債,餘下的用來開設工廠。
「當時,我覺得他還挺靠譜的」,小麗說,「我們聊得挺好的,還說事情結束後,如果雙方有意,可以真的試著處一處」,接著兩人約定了具體的時間和價格,「租期從8月22日至28日,總共7天,每天521元。8月25日辦酒。來回的車費、吃住,由男方支付。」
▼ 剛開始兩人關係融洽。(圖/都市新聞)
婚禮當天,宴席擺了差不多50桌,禮金收了大概5、6萬元(約新台幣26萬元),周男的父母還給了小麗一封大紅包,但她按約定還了給周男。辦完喜酒,小麗與周男在當地玩了7天,期間雙方分擔支出,隨後兩人一直住在周家,可這時周男卻變了樣,不僅很少回家,就算偶爾回家也是喝醉了酒,「有時找不到吃的,打電話給他,還要被罵。期間有過兩次同房。」
▲周男封鎖了小麗。(圖/都市新聞)
約定日期到了後,小麗離開周家,但卻遲遲沒有收到款項,她9月中旬再度返回,卻找不到周男,打電話過去卻反被借錢,不久後,她甚至無法透過手機、微信、QQ跟周男聯絡,懷疑已被對方封鎖。
小麗表示,她本可以上門追討,但希望大家好來好去,假如對方賴著不付錢自己會報警。不過律師卻指出,由於雙方只作口頭承諾,沒有簽合約,再者,人的身體是不能出租,所以這種租賃協議是無效。
▼ 周男態度大轉變。(圖/都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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