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循線逮捕持槍行搶的賴姓男子。(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腦部車禍受傷的賴姓男子在友人許姓少年慫恿「敢不敢去綁架」下,竟持玩具槍綁架廖姓婦人,不但將其毆打成傷、還搜刮財物,遭依強盜罪送辦。台中高分院認為,賴男情有可原且有悔意,並與對方和解,但他曾犯下竊盜罪判刑,已不適用緩刑及自由刑,最後判他2年徒刑,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監護2年,全案還可上訴。
17歲許姓少年與神岡廖姓婦人兒子曾發生糾紛;2018年6月4日,許少與頭部曾車禍受傷過的21歲賴姓男子聊天時,激他嗆聲說「敢不敢去綁架?」賴男因左側大腦腦傷,顱內出血與蜘蛛網膜下出血等傷勢,治療後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器質性腦徵候群,整體認知功能、判斷能力下降,因而衝動控制及問題解決能力較弱,認知功能屬中度障礙,禁不起激將的他,當場說好。
▲警方起出做案用的玩具槍,並將遭騎走的電動機車等贓物帶回。(圖/資料照)
許少拿出繩子和空氣槍交給賴男,並告知60多歲廖婦認識他,當天下午先由賴男進入假借要借廁所,再走出門外拿空氣槍,回頭恫嚇廖婦「乖乖讓我綑綁,若反抗就讓妳吃子彈」、「妳女兒在何處?何時返家?」等語。他隨後將客廳監視器鏡頭拔掉丟地上,再掌摑廖婦並推她的頭去撞牆,接著將她推倒在地,再用繩索將她雙手反綁,並將她拖行至廁所,用廁所內毛巾矇住其雙眼,並關上門。
賴男接著打電話叫許少進入屋內,一起搜刮財物,包括手機、相機、護照、身分證件、印章等物,最後連廖婦的電動機車都騎走。廖婦女兒返家後發現立刻報警,警方也先後逮捕2人,起出贓物及犯案空氣槍及繩索等,並將2人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盜罪處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服刑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2年。檢察官認為判太輕,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法官審酌,賴男因腦傷導致辨識能力降低,又遭許姓少年慫恿才犯案,犯後極具悔意,且與對方家屬10萬元達成和解,對方家屬更在法庭上幫賴男求情稱「很同情賴男,但許姓少年很惡質! 」等。但賴男先前曾犯下竊盜罪判刑,如今又犯下強盜罪,可見緩刑及自由刑已無法達到遏止作用,改判他2年徒刑,執行前應令入相當處所監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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