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搭乘捷運行經東門站時,竟拿防狼辣椒噴霧朝捷運車廂內狂噴。(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與本案無關)
記者廖安莘/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王姓男子於8月間,搭乘台北捷運至東門站時,竟拿防狼辣椒噴霧朝捷運車廂內噴灑,過程近1分多鐘。檢警調查後,王男則辯稱,因為遭人尾隨、攻擊才會拿出防狼噴霧自保。台北地院勘查捷運內監視器畫面,並未發現王男被人尾隨、攻擊,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他2000元。
判決指出,王男於8月9日下午1時許,獨自搭捷運至東門站,到站離開車廂後,他先打開隨身攜帶的透明傘,隨即折返又走進車廂,拿出防狼用的辣椒噴霧狂灑,嚇得乘客紛紛遮掩口鼻並離開至其他車廂。
檢警調查後循線逮獲王男,王男辯稱搭捷運時遭人尾隨、攻擊,為了自保才朝車廂內噴灑防狼噴霧;然而,檢警調閱捷運內的監視器畫面,並未發現他遭人尾隨、攻擊,因此依違反社維法將他法辦。
台北地院簡易庭勘查監視器畫面後,也未發現王男遭受攻擊或被人跟蹤,因此不採信他是為了排除不法侵害,而使用防狼噴霧等辯詞,法官審酌,王男此舉已造成其他乘客不適,依違反社維法裁罰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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