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男偷吃女下屬,還要求對方簽下「三方共同生活協議書」,想左擁右抱。(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年薪破120萬的陳姓人夫,遭指控偷吃下屬曾姓人妻,還厚顏要求妻子與曾女簽下「三方共同生活協議書」。曾夫怒告上法庭,刑事部分陳男雖獲判無罪,但民事部分一審判應賠18萬元,二審則改判應賠償曾夫40萬元。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曾女的王姓丈夫主張,任職科技公司陳男2014年因工作關係認識曾女,沒想到2人竟發生婚外情,陳男還稱可提供住處、願意照顧曾女一輩子,以這種方式來慫恿曾女離婚與其同住。他控,陳男甚至在2016年要求曾女與陳妻簽下「三方共同生活協議書」,要一同生活,但曾女猶豫不決遲遲沒有搬進陳男家中。
王男原先對此事毫不知情,後來是曾女身上莫名其妙出現傷痕,他追問之下才得知,原來曾女與陳妻發生爭執遭毆打。他認為,曾女是受到陳男長期引誘,才會萌生離婚、脫離家庭、與陳男同居的念頭,一怒之下向陳男求償80萬元精神撫慰金。
陳男則辯稱,王男與曾女的婚姻關係早就出現破綻,曾女早就有了離婚的念頭,另外,曾女離婚不久後,便與他人再婚,可見2人會離婚不是他造成的。
但法院審理後認定,雖然曾女與王男離婚並非陳男造成的,但陳男明知對方為有家室的人,卻仍與其展開婚外情,還簽立了協議書,確實侵害了王男的配偶權,判他應賠償王男18萬元。案經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判陳男應再賠償王男22萬元,一共4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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