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高材生誤闖配電室觸電燒成焦屍 二審獲賠409萬

▲▼新LOGO版/司法第二辦公大廈,法務部第二辦公室,最高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大廈,臺灣高等法院(圖/記者季相儒攝)

▲台大高材生誤觸高壓電遭燒死,高院二審改判台電須賠償409萬餘元。(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大生物產業傳播暨社會發展學系畢業的26歲林姓男子,2016年間某晚間,因酒後疑似找廁所,闖進海軍位在基隆威海營區旁的台電配電室,結果被1萬伏特的高壓電電死,燒成焦屍。家屬向台電求償,一審判決台電須賠償310餘萬元,案經上訴,高院二審改判台電須賠償409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16年3月間,經營網路公司的林姓男子與朋友到KTV歡唱,凌晨3時許離開KTV。雖然有朋友陪伴2小時,但最後朋友仍讓他獨自搭乘計程車返家。林男在離家不到10分鐘的地點下車,走到附近海軍位於基隆中正路威海營區旁的台電配電室,林男先站在一旁觀望,大約1分鐘後,林男闖入沒有上鎖的配電室。

沒多久,配電室就傳出爆炸聲巨響,營區衛兵立即趕往查看,發現林姓男子倒臥在配電盤上,而他因為遭到電擊、上半身焦黑,面目全非,明顯死亡。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並通知家屬前來處理。家屬認為配電室沒有上鎖,讓林男隨意闖入,發生意外,因此提出民事訴訟,向台電請求賠償3880萬餘元。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台電有疏失,但因林男酒後擅闖配電室,要負擔7成過失責任,最後判決台電賠償310餘萬元。雙方均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台電沒維護好配電室,確實具有疏失,必須賠償。但因林男酒後不慎開啟,誤入所致,因此認定林男需負擔5成過失責任。經過重新計算後,改判台電須賠償林男父親190萬餘元、林男母親21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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