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有高達68.6%的國中生表示曾看過或受過老師體罰。(圖/記者崔至雲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在2014年正式公布,宣示要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公約實施迄今已經5年,但兒童權利狀況有改善嗎?人本教育基金會今(3日)公布國高中生兒童權利調查結果,顯示有高達68.6%的國中生曾看過或受過老師體罰。人本基金會指出,教育部應儘速建立體罰、言語羞辱教師的淘汰標準及範例,使各校教評會得以依循。
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校園裡仍存在許多羞辱性之處罰、侵害兒童之人格尊嚴,例如,羞辱人格、公然罰站等,關於教師言語羞辱狀況,有過半的國中生54.8%表示有聽過老師的言語辱罵,高中有35.9%、高職也有46%的學生表示有聽過老師罵汙辱性語言。相較於2016年國中問卷中所示的曾聽過老師言語辱罵的數據21.2%,比例增加一倍以上。馮喬蘭指出,體罰與辱罵對大人為之都是犯罪行為,但在校園裡卻這麼氾濫,為什麼老師可以如此目無法紀?法規管不到他們?還是應監督、究責之主管機關及司法單位都無視傷害?
針對髮禁、服儀處罰、禁愛令,基金會說明,以上禁令都是學校以「學生要有學生的樣子」的身分歧視對學生自由的剝奪,此種作法侵犯兒童之表意權、自由權,且嚴重違反教育之目的,而教育部雖於前年宣告服儀解禁,但仍有89.1%國中生、80.9%高中生、89.6%高職生表示學校會檢查服儀且會處罰,包括複檢、記警告、寫自述書、罰站、靜坐反省、勞動、服務、體罰等。馮喬蘭認為,教育部應嚴懲違法進行髮禁、服儀處罰之學校,使學校勿再輕易侵害學生權利。
▲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教育部,應儘速建立體罰、言語羞辱教師之淘汰標準及範例,使各校教評會得以依循。(圖/記者崔至雲攝)
根據教育部規定,國中、高中的第8節課業輔導必須「自由參加、不得教授新進度及考試」、「不得超過17:30」、「不得在周末進行」、「不得強迫參加寒暑輔」。但這次問卷也發現,有近9成以上的中學生表示無法自由選擇是否參加第8節課,更有27.6%的國中生、21.3%的高中生、24.7%的高職生表示學校5點後還有安排課程。
馮喬蘭指出,從這些數據顯示,我國中學生的生活仍被升學主義所綁架,不僅休息權被侵犯,年輕的生命只能禁錮在課業及分數之中,無法發展其生命經歷及體驗之可能性,剝奪青少年認識自己、認識世界的機會,更可惡的是有63%的國中生、29.4%的高中生、41.3%的高職生表示老師會罰不准下課。連稍事喘息、運動、與同學互動,及上廁所、喝水等滿足基本生理需求的下課時間都被剝奪,被拿來當作處罰的手段,不僅是休息權的侵害,顯然已侵犯人性尊嚴。
為保障學生權利,人本教育基金會要求教育部,應儘速修正《學校訂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刪除「站立反省」、「在教學場所一隅暫時讓學生與其他同學保持適當距離」、「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等規定;應儘速建立體罰、言語羞辱教師之淘汰標準及範例,使各校教評會得以依循;也應嚴懲違法進行髮禁、服儀處罰之學校,使學校勿再輕易侵害學生權利。
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問卷共回收1944份,國中部分共回收694份有效問卷,在95%信心水準下,誤差值為正負3.7%;高中部分總共回收739份有效問卷,在95%信心水準下,誤差值為正負3.6%;高職總共回收511份有效問卷,在 95%信心水準下,誤差值為正負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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