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動用《緊急法》! 星島:港府研推「宵禁令」減少人群聚集

▲▼ 香港,反送中,929,香港遊行 。(圖/記者黃彥傑攝)

▲香港反送中遊行各區開花。(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香港反送中警民衝突越演越烈,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2日要求政府發出宵禁令或引用《緊急法》。據「星島日報」報導,香港政府正在研究推出宵禁令,希望可以減少人群聚集,有如冷靜期。

據了解,香港政府正在研究如何更有效的「止暴制亂」,有官員認為,宵禁令不需要動用《緊急法》,是比較可行的方法,1日活動中港鐵多條路線停駛,就有類似的「冷靜」效果。

▲▼香港,929,香港遊行,反送中。(圖/記者黃彥傑攝)

▲香港遊行活動越晚越激烈。(圖/記者黃彥傑攝)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實施宵禁令所有市民都需留在戶內,比《緊急法》影響更大,《緊急法》更具有針對性,但是若真的發動《緊急法》可能影響香港營商環境及國際形象,是國際投資者相當擔心的狀況。

林志偉2日發表聲明表示,警員在現場鳴槍示警及自衛,行動符合警隊武力使用指引,目前香港面臨嚴峻時刻,建議政府可以發出宵禁令或宣布任何地區為禁區;或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採取多項針對性措施。

根據《公安條例》第三十一條,特首如信納為了公共秩序而有需要,可藉宵禁令指示每位人士在指明地區及時間留在戶內,在令內所指明的一段期間持續有效,直至特首提早撤銷宵禁令時為止。任何人違反宵禁令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監禁兩年;警察或其他紀律部隊等人士在當值或在往返值班途中,毋須受宵禁令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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