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外遇還花千萬養她,中風後妻子查帳才發現姦情,氣得提告。(示意圖/CFP)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一名陳姓男子與江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前後陸續匯了1千多萬生活費給她。未料陳男突然中風昏迷,其妻因此向法院聲請禁治產,才意外發現丈夫外遇,氣得一狀告上法院,但最後她念在陳男已無行為能力,因此對其撤告,而江女部分則被依相姦罪判刑3個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陳妻200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男中風後就呈現植物人的狀態,生活起居完全無法自理,全靠陳妻一人照顧。之後陳妻向法院聲請禁治產期間,意外發現陳男多次匯款給江女,且金額還高達1千多萬,追查通訊紀錄,驚見2人互傳「這次有成功進去」等鹹濕對話,才發現原來2人常常背著工作忙碌的她亂搞,因此怒告2人通姦,並對江女求償800萬元。
此外,全案審理期間,陳妻因念在丈夫已無行為能力,因此單方面對其撤告。而江女則是供稱,錢是陳男提供花用的,而自己一直在等他們夫妻倆離婚,沒想到陳男卻先倒下。她承認有婚外情一事,還加碼爆料曾趁小慧上班時,在住處發生過性行為,法官審酌她認罪,因此依相姦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民事部分,法官調查陳男與江女書信往來及通訊紀錄發現,2人自1993年就交往至今,而陳男與陳妻1996年結婚後,2人關係曾一度中斷,但2人重逢後舊情復燃,還多次發生性行為。
陳妻在庭上表示,陳男每個月都需要龐大的醫藥費來維持生命,以及期待他日清醒,而過去陳男曾給江女大筆款項,她才會選擇向江女求償800萬元,全是因為這是陳男的救命錢。
對此,江女則辯稱,陳妻要求陳男的醫藥費用,與她主張的人格權受侵害並無相關,而她與陳男重逢後,因為不想傷害陳妻,因此一直在等2人離婚,無奈被感情沖昏了頭,也拒絕不了陳男的熱情追求,才會深陷其中,犯下不該犯的錯誤,且她也被判刑,並願意承擔責任,因此不願賠償。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江女侵害陳妻的配偶權超過20年,導致陳妻精神上受到極大痛苦,因此判江女須賠償陳妻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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