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包姓男子因女友提分手心生不滿,企圖以各種方式妨害她的名譽。(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男子阿強(化名)因不滿林姓女友提出分手,透過臉書傳送自己與林女交往期間的不雅照給林女前男友,還擅自使用她的IG帳號四處散布性暗示訊息及猥褻圖片,讓林女名譽受損。法院審理後依散布猥褻圖片及影像罪、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判阿強拘役100日,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阿強2018年10月在新北市住處使用臉書,傳送林女私密處及手握男性生殖器等親密照片、影片給林女前男友何姓男子。林女事後於提出分手。阿強因不滿被分手,竟傳訊息恐嚇林女「想影片給大家看是不是」、「影片也許等等就會發了」、「禮拜六來找我刪一個」,讓她心裡感到非常害怕。
阿強見林女害怕後不願收手反而變本加厲,擅自登入林女IG帳號,隨處散播與林女交往期間拍的性愛影片,標題還大膽下「我被插快來看.現在」,氣得林女向新北市汐止分局報案提告。
法院審理後依散佈、販賣猥褻物品及製造持有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破壞電磁紀錄罪,判包男拘役100日,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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