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引用《緊急法》禁示威蒙面 強調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

▲林鄭月娥4日率司局長召開記者會。(圖/翻攝自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直播)

▲記者會現場。(圖/翻攝自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直播)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4)日率司局長召開記者會,宣佈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通過《禁止蒙面規例》,週六(10月5日)零時零分生效。她同時強調,引用《緊急法》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所以簡單來說,暴力不升級就不會再出手段,反之港府就要繼續去尋找方法。

面對「是不是只是想打開緊急法這個潘朵拉盒子」的憂慮,林鄭月娥表示,這4個月的衝突不斷升級,所以港府要不斷去應對,最希望看到暴力減退,這樣就不用想額外的應對方案,「我們真的不想看到香港亂下去」,去引用緊急法不是一個容易的決定,因為很容易引起誤會,「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

▼林鄭月娥宣佈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圖/翻攝自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直播)

▲林鄭月娥4日率司局長召開記者會。(圖/翻攝自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直播)

林鄭月娥今日召開緊急行政會議,通過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權力,訂立《禁蒙面法》,她下午3點在政府總部地下演講廳,召開記者會說明。

林鄭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通過《禁止蒙面規例》,周六(10月5日)零時零分生效;在新規例下,任何人身處受規管的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或非法集結(包括暴動)或未經批准的集結時,使用可能隱藏身份的蒙面物品,即屬犯罪。

▲▼ 中環遊行,反送中,香港,禁蒙面法。(圖/路透社)

▲ 中環遊行現場。(圖/路透社)

林鄭月娥指出,過去接近4個月,因修例引起的示威衝突不斷,不同地區發生超過400場大大小小的示威遊行集會,往往會演變成暴力行為,導致超過1100人受傷,當中有超過300名執法人員;暴力事件頻繁和激烈,暴徒有組織發動破壞,社會陷入恐慌,社會各界對香港前景感到擔心。

她透露,港府正在準備新一份施政報告,會提出措施處理深層次問題,但不幸的見到近日,特別是9月29日及10月1日的暴力事件升溫,包括示威遍地開花、對持不同意見的人用私刑解決、攻擊警務人員等,此外,學生參與示威的比例,所佔比例由開學前的2成半,變成開學後的3成8,中槍受傷的亦是一名中學生。

林鄭月娥說,近日發生的暴力行動升級,令社會進入危險邊緣,加上參與的學生不斷上升,「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壓制暴力,挽救香港的現在,挽救香港的未來。」

按照香港緊急法,特首獲授權進行管制的範圍很廣,包括:

一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

一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

一對香港的海港、港口及香港水域和對船隻移動的管制;

一對財產及其使用作出的撥配、管制、沒收及處置。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