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直播主媁哥因為直播po照有許多性感撩人打扮和動作,被自己經紀公司提告。(圖/翻攝黃媁媁臉書)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UP直播主「媁哥」疑與東家有糾紛,竟遭經紀公司嚴世兄弟公司控告,在網路「搔首弄姿」招攬未成年人性交易,涉妨害風化、兒少性剝削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查無媁哥招攬性交易的事證,且媁哥po照的動作不到引人興奮或滿足性慾,讓人感到羞恥的程度,4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媁哥在網路上大方分享自己的青春生活紀錄。(圖/翻攝黃媁媁臉書)
「媁哥」黃媁媁是目前UP直播平台熱門直播主之一,在instagram有40萬名追蹤者,臉書也有5000多名粉絲,社群帳號裡,有各式各樣、琳瑯滿目的泳裝、健身、戶外沙灘、室內房浴等生活照,照片主題永遠是不吝嗇的分享自己青春體態。
不過專門培養網路直播主的經紀公司嚴世兄弟娛樂行銷事業有限公司,卻在日前提告指控,媁哥在IG上發文「上了賊船」抱怨簽署不平等條約,涉嫌危害公司商譽,同時媁哥直播口含棒狀物影像,又在捷克論壇上尋求未成年對象從事性交易,也涉嫌涉公然猥褻、《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等罪。
▲檢察官認為媁哥這些照片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圖/翻攝黃媁媁臉書)
檢方調查認為,媁哥的發言只是依據個人經歷抒發心情,並不構成妨害商譽,至於媁哥時常穿著火辣,擺出各種撩人姿勢拍照留影,在客觀上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也不會引起一班人感到羞恥、厭惡,不構成猥褻,加上無證據證明媁哥確實在招攬性交易,檢察官最後處分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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