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退稅 注意發票上要載明型號

2019年10月4日 21:53

▲▼節能家電,退稅,貨物稅。(圖/記者吳靜君攝)

▲節能家電可退貨物稅。(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自今年6月15日至110年6月14日購買符合經濟部能源效率分級第1級或第2級全新的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在購買日次日起6個月內申請退還貨物稅。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購買節能家電時,請先注意店家所開立的統一發票或收據上,除了廠牌、品名以外,還必須載明型號,以免申請退稅時,被國稅局要求補正。

此外,南區國稅局提醒,填寫退稅申請書時請注意,如果是購買分離式冷暖氣機,因壓縮機是安裝在室外機而不是室內機之內,且廠商向經濟部能源局申請的機型,是以室外機為標的申請能源效率登記,所以申請書上要填寫室外機的型號。至於家電的製造號碼或機器號碼,可以從電器的保證書、機體貼紙或外箱等處得知。

由於型號、製造號碼與機器號碼號碼相當於產品的身分證號,民眾申請核准退還貨物稅後,若發生退換貨情形,可從號碼驗證該家電是否已辦過退稅,有利加速退稅查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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