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第一個月的薪水被老闆砍掉5000元,還額外加班。(圖/翻攝自pakutaso.com)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一開始剛去上班說好一個月28K…」一名女網友表示,她到職後月休4天,每個同事不斷輪班,平均每人都要加班70小時,但老闆卻以她剛來甚麼都不會,只給出23K的薪水,讓談好的薪資活生生被砍了5000元,氣得她跑去檢舉,讓對方被重罰30萬元。
該名女網友5日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文表示,老闆除了騙她第一個月的薪資之外,公司內常以「工作很趕」為由無薪加班,甚至在勞動節等假日強迫加班,薪水也沒有加倍發放,完全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原PO蒐證後怒檢舉老闆,讓對方收下30萬元的罰單。(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她說,薪水沒有任何明細,發薪水全看老闆的印象,且會連續上班超過7天,完全違反一例一休,氣得她直接去檢舉。當稽查人員前來時,還搜到老闆口中沒有的「加班卡」,立刻多加一張罰單,「總共被開了30萬的罰單!我想大喊好爽啊啊啊啊啊啊啊!老闆還在猜到底是誰去檢舉的,還四處套話」。
網友看完紛紛留言,「好療癒的文啊」、「感謝您為民除害」、「30萬拿來加薪不是很好嗎?」、「檢舉一次一下就過了,記得跟裡面的員工保持聯絡,若沒改善持續檢舉」、「才罰30萬,我覺得不夠啦」、「一個月省下來的可能不只30萬了,30萬真的太便宜」。
▼原PO全文如下。(圖/翻攝爆怨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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