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在10月5日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圖/路透社)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港府10月5日實施《禁止蒙面規例》,禁止示威者蒙面上街。網上有傳,醫生會簽發無日期的病假單,讓示威者「合法」帶口罩。港府6日發新聞稿警告,註冊醫生需按專業守則行事,必須如實簽發病假單;過去曾經有醫生因發出有誤導成分、虛假的醫生證明書,經醫委會調查聆訊後被定罪以及除名。
據《香港01》報導, 網上有人聲稱,有醫生可簽發無寫上日期的病假單。政府引述該網上傳言特意發新聞稿稱,醫生簽發病假單時,需遵守醫委會所頒布的《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
守則列明,醫生發出的報告及證明書內容必須具備無庸置疑的真確性,不能在當中加入未經適當步驟核實的內容,必須為病人提供適當的診斷服務後,才可發出病假證明書,診斷日期及發出日期必須在證明書上如實記錄,包括發出追認病假的病假證明書。
港府表示,過去曾經有醫生因發出有誤導成分或虛假的醫生證明書,經醫委會調查及聆訊後被定罪及在醫生名冊中除名。
聲明同時澄清,《禁止蒙面規例》旨在處理有關公眾集會及遊行,或在公眾地方戴上蒙面物品以免遭到識別的情況;從公共衞生的角度而言,佩戴口罩仍然是有效預防疾病感染或傳播的途徑,規例不會影響市民因其個人健康需要佩戴口罩。政府呼籲,醫療專業人員要以專業態度服務市民,攜手遏止暴力在社會進一步蔓延。
▼ 香港禁止示威者蒙面上街。(圖/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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