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院法官江國華透過大陸人士租用貨輪,協助北韓交易無煙煤。圖為大陸北韓邊境。(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
記者劉昌松、廖安莘/台北報導
前高院法官江國華與兒子江衡,經營律崗聯合企業、黑航律投資控股公司,於2017年間透過大陸人士租用貨輪,協助北韓載送無煙煤約4萬噸,至越南外海轉賣台商、越南中塑公司經理呂盈達,甚至還偽造提貨單向銀行申請信用狀。台北地檢署7日依違反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將江氏父子等人起訴,另涉嫌違反資恐防治法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將江氏父子等人起訴,另涉嫌違反資恐防治法不起訴。(圖/記者何雨忠攝)
回顧案發情形,檢調接獲舉報,2017年起,公司登記在馬祖的吉泓報關行涉嫌利用大陸船隻,自東南亞進口糖類等物資後,再透過人頭船運,表面上將物資出口到南韓、日本,實際卻運送至北韓。而根據了解,運送至北韓的糖類,可供製成火藥。包括吉泓報關行負責人陳日寬等,一共3女16男皆遭到傳喚。
而前高院法官江國華與其兒子江衡,被控利用家族公司,以大陸籍人士租用的貨輪,2度與北韓進行無煙煤轉賣交易,並偽造產地證明。江衡被依違反《資恐法》、偽造文書等罪嫌羈押禁見,江國華則是100萬元交保。
當時法院裁定指出,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已決議北韓為禁運國家、禁止自北韓輸出煤礦,我國也依資恐防制法將北韓公告列為制裁名單,江衡父子明知如此,卻在去年八、九月間仍向北韓國營的大進公司購買煤礦,並以偽造的俄羅斯產地證明,與不實的「INVOICE」發票等押匯文件,向華南銀行申請開立信用狀。
最後,檢方認為江氏父子等人與北韓交易,還刻意隱瞞、偽造俄羅斯的產地證明及資料向銀行申請信用狀和提單等,將煤炭轉賣給呂盈達等人。因此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起訴江氏父子等人,另涉嫌違反資恐防治法部分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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