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懷疑老公外遇後,瘋狂介入他人婚姻生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小美自2015年9月拍到老公黃姓男子與一名林姓女子同進出後,就一直懷疑丈夫有外遇,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瘋狂介入林女家庭生活,甚至在得知林女丈夫的電話後,直接打去說要求林夫帶小孩去驗DNA。林女在不堪其擾下決定向小美提告,法官認為小美無法證明林女與自己的老公有外遇,判小美應賠償林女5萬元。
據判決,小美與黃男是夫妻,小美在2015年9月拍到老公與林女同進同出後,就開始懷疑老公外遇,在調查外遇過程中為了找到林女聯絡資訊,她將老公多年前的舊手機翻出,把裡面的資料備份至自己的手機裡,成功找出林女的真實姓名,隨後,她在臉書搜尋林女,從中查出林女丈夫的電話。
小美2017年8月一日打電話給林女丈夫,劈頭就問,「你的太太是林XX嗎?你有發現她2015年7月至11月常常不在家嗎」、「我有我老公跟你老婆多次搭同台車的照片,你要看嗎」、「XXX不是你老婆跟你生的」、「要帶小孩去驗DNA」等話。林夫表示,在開始接到電話後他與林女家庭生活嚴重受到影響,2、3個禮拜會吵一次架,雖然自己相信妻子,但工作時想到小美所說的話還是會很煩,這件事甚至影響了他的工作進度。
林女的爸爸作為證人時表示,因女婿有他提到此事,他對於自己女兒被這樣懷疑很不開心,因此有打電話給小美談判,「我女兒沒有與人有染,妳這樣說我可以提告」,希望小美不要再影響他女兒的婚姻生活。林女對於這段時間不斷受質疑一事感到困擾,也因家庭生活受影響而身心不滿,憤而決定向小美提告,要求小美賠償20萬及登報道歉。
法官審理時認為,從小美提供的照片上很難看出林女與黃男有染,兩人在馬路上同行時既沒有十指相扣也沒有曖昧動作,且小美與黃男2019年開始打離婚官司,小美把林女傳喚到庭,當場一口咬定她是小三一事完全沒有明確證據,確有不妥。台中地院終判小美要賠償林女5萬元,但登報道歉的部分,因小美對林女的質疑都只是在電話中提及,並非公眾場合,不需登報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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