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報醫療費詐領健保 牙醫吐回312萬「深表悔悟」換緩起訴

▲桃園市林姓牙醫今年4月間在蘆竹區開設牙醫診所,遭健保局查出詐領健保費。(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林姓牙醫今年4月間在蘆竹區開設牙醫診所,遭健保局查出詐領健保費。(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林姓牙醫在蘆竹區開設牙醫診所,今年4月間被查出病患就醫補卡次數偏高,健保局派員調查發現,補卡病患實際上並未到診所看診,林涉嫌浮報醫療費用多達17萬餘點數,合計詐得16萬餘元,健保局因而提告;林姓牙醫偵訊時坦承犯行,檢方查出林5年內無不良紀錄,並已繳回不當申報相關費用312萬餘元,偵結詐欺、業務上登載不實罪予以緩起訴為期1年。

檢警調查,68歲的林姓牙醫在蘆竹區開設牙醫診所,為健保局特約醫事機構,健保局健康保險署指控,林涉嫌在今年4月間單月健保補卡比率偏高,經過查證,補卡患者實際上並未到診所看診,也未有欠卡紀錄,林涉嫌浮報與盜刷病患提供之健保卡,製造不實就醫紀錄,導致健保局陷於錯誤如數給付。

健保局事後查出林姓牙醫以此方式浮報醫療費用為17萬590點,總計詐得約16萬7051元,足以損害健保署給予健保給付之正確性,因而委託律師提告。

林姓牙醫在偵訊時坦承犯行,並歸還繳交不當申報相關費用總計312萬餘元,還有匯款紀錄。健保局提供檢方包括診所病患就醫紀錄、詐領健保醫療費用明細表、病患訪談紀錄等相關資料佐證,並終止特約合作醫院1年;檢方認為,林姓牙師犯後深表悔悟,參酌其5年內並無不良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繳回不當費用,偵結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收到緩起訴確定6個月內須向公庫支付40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課程1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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