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靜應徵「一日情人」想賺400萬,沒想到卻受騙反丟14萬5千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新北報導
一名郭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女網友靜靜(化名),向對方佯稱老闆要徵求吃飯、逛街、睡覺的「一日情人」,酬勞為400萬元台幣。靜靜一聽答應,沒想到卻被郭男用計騙走14萬5千元,完事後非但沒有得到400萬,還失身又丟財,決定報警處理。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郭男有期徒刑1年1月,其中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郭男2015年3月間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靜靜,2人交換LINE之後,他先是假稱,「我老闆想徵求一日情人,如果願意陪老闆吃飯、逛街、發生性行為,就可以獲得新台幣400萬元酬勞」,靜靜受到金錢的蠱惑,數日後與郭男約在板橋高鐵站見面。
郭男一人分飾兩角,與靜靜碰面後,欺騙對方自己就是老闆,要求靜靜需先支付15萬元贈與稅,才可以獲得400萬元酬勞,接著帶著靜靜前往板橋一間摩鐵開房間。2人完事後,靜靜陸續提領8萬元、6萬5千元現金給郭男,並收下對方故意填錯身分證字號的400萬元本票返家。
事後靜靜前往銀行兌領本票時,才驚覺自己受騙,決定向郭男追討這筆錢,但郭男不斷編出各種藉口拖延還款日期。她最後放棄,哀求郭男,「只要歸還14萬5千元就好了」,孰料,對方聞言竟囂張傳訊息恐嚇,要到靜靜工作的地方散布她當一日情人的事情,以及應徵時傳送的私密處露點照,還怒嗆靜靜「我他媽幹妳一次好像我欠妳一輩子一樣」,讓她感到又氣憤又害怕,只好報警處理。
郭男辯稱,自己是向靜靜借款15萬元,還被逼迫簽下本票,沒有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但法院認為,郭男犯後在偵審程序中經多次通緝,到案後又飾詞狡辯,誤導審偵方向,雖然說願意賠償靜靜,但卻沒提出任何具體方案,還有多次犯罪紀錄,決定依詐欺取財、恐嚇危害安全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1月,其中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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