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0周年剛過…工程師「開吃女助理」狂換摩鐵嚐鮮:像九官鳥把妳那個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李男和陳女偷情期間,上過許多摩鐵,去過許多咖啡店。(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新北市李姓資深工程師在高雄因職務關係,和陳姓資深行政助理碰擦出火花,經常出遊玩樂或開房間啪啪啪。李妻得知後利用車上行車紀錄器錄下兩人對話,除了彼此互叫親愛的,兩人還在車上探討陳女私密處的縫線,李男更開情趣玩笑要「像九官鳥把妳那個」。法官李妻配偶權遭侵害,判兩人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可上訴。

橋頭地院判決書指出,李男和妻子2008年6月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之後李男在高雄一間公司擔任資深主管工程師,和陳姓女資深行政助理日久深情。李姓夫妻倆剛過完結婚10周年紀念後,李男竟轉頭偷嚐陳女的禁果,開始帶對方到處喝咖啡、到處開房間,並從同年8月開始找藉口外出,不顧家中事。

直到2017年10月,李妻從李男同事口中得知兩人暗通情款已長達4個月,便利用李男車上行車紀錄器錄下車內動靜。錄影內容顯示,兩人上車若非先去喝咖啡後開房間,就是先開房間再喝事後咖啡,還在車上互捧臉頰親吻。

李妻對照李男告訴他的當日行程和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李男在2017年12月佯稱參加母校園遊會,實際上竟是去開房間,還聽到陳女在車上說「今天你弄我胸部真的有點太大力,現在還有點不舒服,以後不要捏得那麼用力。」其中一次,李男還在車上和陳女談論起女方陰部的疤痕,笑稱要在玩水時讓陳女躺平好彎下去「找看看」,「像九官鳥把妳那個,這樣會痛嗎?」

李妻在庭上表示,從錄影畫面和LINE對話內容顯示,兩人早已發生多次性關係,而且明知故犯,獨留她在家中照顧幼兒,侵犯配偶權,破壞生活圓滿幸福,終致夫妻感情破裂,於2018年2月協議離婚,因此要囚兩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80萬元。

李男和陳女辯稱,兩人只是在工作業務上有關係進而相互熟識,偶爾會順路接送上下班和一起用餐,並沒有偷吃行為,而且李妻偷錄音的行為侵犯隱私權,不應列作證據;然而橋頭地院法官認定,李女是用原本就安裝在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錄下,並非自行加裝竊聽器,且夫妻之間本應負忠誠義務,因此認定李男和陳女必須連帶賠償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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