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之死!北市率先研議法規「強制納保」 賴香伶促賠償比照勞基法

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美食外送平台外送員接連在執行任務發生事故身亡,讓外送員的職安與工作權益保障問題浮出檯面。北市議會國民黨團15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局研擬自治條例,規範外送平台強制外送員納保,勞動局長賴香伶承諾與法務局討論研擬法規,她也強調,不管企業聲稱承攬或僱用,一定依勞基法,而不是依保險額度賠償。

黨團總召應曉薇指出,台北市兩週30件餐飲平台外送事故,當中1件傷亡,她認為很遺憾的是,北市9家比較知名的餐飲平台,只有1家「有無外送」有勞健保。北市議員秦慧珠說,北市府管轄的外商電送平台,幾乎沒有一家完全符合規定,只有「有無外送」有勞工保險、健康保險、雇主責任險,要求發動勞動檢查,要求業者做保險,特別是出事的兩家保險最差,Foodpanda只有團體傷害保險,Uber Eats只有雇主補償契約責任險。

▲▼外送平台業者糾紛不斷,國民黨黨團要求勞動局一個月內制訂自治條例草案。(圖/應曉薇辦公室提供)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指出,外送平台對外送員的保險普遍不足。(圖/應曉薇辦公室提供)

▲▼ 「外送員安全保障」北市議會國民黨團記者會。(圖/記者楊亞璇攝)

▲賴香伶出席北市議會國民黨團記者會。(圖/記者楊亞璇攝,下同)

市議員游淑慧表示,Uber Eats應徵外送員文字契約非常規避僱傭關係,故意導向承攬,未來契約文字一定要更改,Foodpanda已經要提出訴訟,業者會說只是合作關係,業者早有想到,像Uber Eats一萬多人,當然要規避勞工保險。

賴香伶強調,這幾天除了勞動檢查,還跟家人聯繫,盡量在補償部分比照勞基法,這部分一定要求企業,不管企業聲稱承攬或僱用,一定依勞基法,而不是依保險額度賠償,因為保險額度也許非常的低,另Foodpanda聲稱是承攬關係,的確勞基法沒有對於勞動契約內涵做認定,因此僅依大法官釋憲,針對僱傭、承攬的原則做認定,那一個個案的認定,能不能說這個行業三萬、五萬人都是僱傭呢?確實沒有給地方權限,法源上授權上要明確立法,中央要立馬去補足。

賴香伶說,不然地方一個一個認定,第一勞師動眾,第二,若在契約文字上動手腳,讓假承攬變真承攬的時候,在舉證上、勞檢上難度增加,如果舉證責任又沒有轉換成雇主負責,而要勞工負責,那會更辛苦,第三,昨天勞動局有收到有一些外送平台勞工要組織工會,有送到勞工局,就內容事項符合職業工會組成,讓他趕快成立,讓他們自己形成保護力量。

▲▼ 「外送員安全保障」北市議會國民黨團記者會。(圖/記者楊亞璇攝)

北市勞檢處處長江明志表示,勞動檢查過程中不是以業者提供資料為依據,主要是故曰契約認定三項原則,包括人格從屬、組織從屬、經濟從屬,由於Foodpanda員工事故發生地點在桃園,由桃園勞檢處主查,北市主查Uber Eats,他們發現Uber Eats用規避的方式,登記作為電商平台,因此找貨運運輸業者作為「運輸牌」,運輸業者登記只有一個人的公司,掛在貨運業底下,Uber Eats先跟貨運公司簽約,貨運在跟外送員千承攬契約,但是指揮派單訂單都是Uber Eats操作,並不是貨運業者,Uber Eats再提供服務費用給貨運業者。

江明志說,給外送員的約定,「還不叫合約」,發現外送原接單後不能轉包,若是承攬關係應是可以轉包,只要在既定時間完成任務即可,另外送員有評分制度,並限制外送員不能跟其他平台合作,且Uber Eats主要業務就是外送,以上幾點認定為有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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