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主動向洪姓人妻丈夫坦承姦情,但卻聽聞洪夫曾說過他「靠官司裝病賺了16萬」,氣得提告誹謗。(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林姓男子與洪姓人妻發生婚外情,但無意間發現洪女還有多名小王,驚覺受騙,於是向洪女丈夫坦承2人姦情,以及洪女有多名小王的事。然而,洪女事後竟找來另名陳姓小王騷擾林男妻小,且陳男還轉述洪夫曾說,「他是低收入戶,就靠官司來賺錢,打官司不用錢,靠官司裝病賺了16萬。」林男氣得告洪夫誹謗,但法官認為這並沒有毀損其名譽,判林男敗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洪女是多年好友,2017年間洪女因為婚姻不美滿,羨慕林男的婚姻生活,在博得林男同情後,進而主動積極邀約他出遊,2人因此陷入熱戀,還多次在摩鐵及安平空屋發生關係。
然而,林男在無間發現洪女同時有多名小王,認為自己遭到欺騙感情,氣得主動向洪夫坦承2人姦情,並告知對方洪女還連劈好幾腿。洪女為了阻止林男告狀,竟找來陳男騷擾林男妻小,且因為林男妻子與洪女有訴訟官司,鄰居還曾看見疑似陳男到家門口放話,讓林男全家因此心生畏懼。
另外,林男對陳男提起妨害名譽訴訟,而2人的官司進行調解時,陳男說洪夫曾對他提到,「他們是低收入戶,就靠官司來賺錢,戶頭沒錢,就不用扣錢,打官司不用錢,靠官司裝病賺了16萬,真是可恥。」讓林男氣得另外對洪夫提告誹謗,並求償15萬元,另外請求法官嚴懲、阻止言語霸凌的行為。
洪夫到庭後辯稱,洪女在摹帖並沒有跟林男發生關係,台南地檢署也對此以不起訴處分,而他也只有跟陳男說過,「林男是低收入戶、打官司不用錢」,但沒有說「「打官司裝病賺了16萬元,真是可恥」,請林男要負實質的舉證責任。
台南地院審理時,發現林男確實領有區公所的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以及聲請訴訟救助,而洪夫僅說「林男是低收入戶、打官司不用錢」,這些話在客觀上並沒有毀損名譽的意思,因此判林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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