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前妻回家「當免費看護」!病母一過世秒變臉趕人 男怒告侵入住宅

基隆地院,基隆地檢署,地方法院,地檢署,基隆地檢,基隆地方法院,基隆市警局,基隆警局(新logo版)(圖/記者謝孟儒攝)

▲基隆地檢署偵辦後,認為戚女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記者郭世賢、莊智勝/基隆報導

利用完就趕人走!基隆一名楊姓男子因故與戚姓妻子離婚,但後因楊母患病,楊男遂商請前妻搬至家中居住,並協助照顧年邁的母親;孰料104年楊母去世後,楊男立刻翻臉要求前妻搬離,還提告前妻涉嫌強制罪、侵入住宅等。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是楊男主動邀請前妻入住,且戚女也未有任何暴力脅迫舉動,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楊男與戚女原為夫妻,但2人因故於民國98年離婚;102年8月,楊男因年邁的母親中風、失智無力照料,因此主動邀前妻返回家中同住照顧病母,並約好每月支付2萬5千元的看護費用。戚女考量2個孩子也與前夫同住,因此同意楊男請求。

豈料104年楊母去世後,楊男隨即翻臉不認人,開口要求戚女搬離遭拒,還憤而提告侵入住宅。戚女到案後表示,前夫約好每月支付的看護費用完全沒給、就連孩子的扶養費也跳票,因此現在無力搬遷。檢警調查,當初戚女入住係因楊男主動邀約,實屬「和平占有」,且戚女也無破壞房屋、或出現任何暴力、脅迫舉動,因此與強制罪、侵入住宅構成要件不相當,認定戚女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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