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姓警員於路口左轉,吳男見狀急煞摔癱,但鍾男堅稱自己無過失,讓吳男10/16在法庭上哽咽痛訴「等不到一句道歉」。(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我連一句道歉都等不到!」北市吳姓男子經營鋁門窗生意,於2018年7月13日騎車行經松智路與莊敬路325巷交界時,見鍾姓警員突於路口左轉,急煞失衡重摔在地,造成他下半身癱瘓,無法再經營事業,生活更依賴專人照護。北院10月16日開庭,鍾姓警員稱「已盡注意義務,沒有過失」,辯護律師也說,「鍾姓警員陪吳男就醫,1年多來也不斷關心,態度良好」;原本在輪椅上默默聽庭的吳男,聽到這段不禁哽咽痛訴,「鍾姓員警1年多來只看過我兩次,且來探病時堅稱『是我自摔』,哪有持續關心?」。
吳男今日在律師陪同下,由朋友推著輪椅出庭,鍾姓警員則請了2名律師辯護;鍾男在庭上否認過失,更於警詢時供稱「吳男自摔後撞上他」,現場勘驗監視器畫面,只見鍾男原在路中央等待左轉,騎在對向的吳男見鍾男突然起步,嚇得緊急煞車,隨後失去平衡向右重摔;多次播放後,法官也吐槽,「吳男沒有自摔後滑行撞上你啊」。
在先前鑑定中,已認定鍾姓警員左轉速度過快,致吳男急煞倒地重傷,但鍾男不服,已申請再議,並表明雖有和解意願,但金額部分要等再議結果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比例後再談,辯護律師接著表示,鍾男已於路口減速、注意對向來車,並有打方向燈,應無過失。
但吳男律師表示,吳男受傷後身心承受極大痛苦,不僅行動不便、無法經營事業,更因下半身已無知覺,生活需要專人照護,以吳男剩餘壽命來看,未來幾年每月看護費6萬、工作損失每月4萬,光這樣就已達2000萬元,還沒算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律師接著說,吳男不是想逼死一個年輕人,金額可以再談,但鍾男若真心和解,就不該再堅持自己「無過失」,至今更沒有一句道歉,讓吳男感受不到他的誠意。
對此,鍾男律師表示,「鍾男一路陪同吳男就醫,且一直與吳男的兒子連繫、釋出善意」,希望能含保險給付,以500萬元和解。
原本在輪椅上默默聽庭的吳男,聽到這裡突然情緒激動,並舉手請求發言,一開口便哽咽痛訴,「當天我沒看到鍾男陪我就醫,他只是一直問我兒子我在哪住院,1年多來也只來看我2次,怎麼有陪同就醫?哪有持續關心?」,吳男越說越激動接著淚訴,「鍾男探望我時,一直堅持是我自摔,他一點責任都沒有,到現在我連一句道歉都等不到!」
開庭結束後,只見吳男和律師在庭外討論,鍾男與2名律師從旁而過,不僅毫無表示歉意,甚至連一絲交集都沒有,似乎只想趕快離開。吳男受訪表示,受傷後公司只能交給老員工打理,還差點經營不下去,且鍾男一直沒表明警員身分,直到最近鍾男父母向他道歉時提到,「鍾男那天(穿著便服)趕著到派出所上班,才會一時不注意釀禍」,他才明白為民服務的警察,自己出事時卻是這樣;吳男友人接著說,事發當天他有到醫院去看吳男,根本沒看到鍾男,哪有甚麼「陪同就醫」,且鍾男還一度不願出面作筆錄,讓他們相當傻眼。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