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名范姓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分手,竟用公開女方性愛照及影片的方式威脅2人再次發生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台中1名程式設計師范姓男子因涉詐欺案被查扣電腦硬碟,警方蒐證過程中意外發現他因不滿被提分手,還涉嫌威脅性侵前女友小美(化名),偷拍攝性愛影片得逞。全案在經追查後,台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范男3年有期徒刑, 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范男與小美原為男女朋友,2018年開始2人感情逐漸走下坡,小美提出分手後范男不願接受,便開始透過LINE傳送小美的裸照及私密處照片給她,同時還傳送「我等著看你在網路紅」、「哪天你在A 片外流看見你自己別意外」、「禮拜一你沒出現你等著瞧」、「你不來也OK我直接處理你」等文字訊息,威脅小美再次到他住處跟他發生關係,否則要將一切公諸於世。
小美接到訊息後相當緊張害怕,擔心自己的裸照及性愛影片會外流,因此答應范男會赴約並會與他發生關係,而其實小美赴約當日,范男又架設了錄影機,再次偷錄下2人當天的性愛過程。
事後,小美並未主動提出告訴,一切會被揭開是因2018年底,范男因涉詐欺案被查扣電腦資料,檢警在蒐證時意外發現硬碟中的竊錄影片,再經傳喚小美到案說明後才知悉上情,同時,也才得知小美遭性侵一事。
范男在檢警調查時辯稱,2人每次發生關係都是你情我願,堅決否認強制性交。而小美則如實說出事發經過,表示過程中遭威脅、恐嚇,因擔憂私密照外流,才會在半推半就下與范男發生關係。
雖然後來法官審理時小美改變說詞,表明自己當下也沒有完全不願意與范男發生性行為,但法官審酌後認為證據已足,小美明顯是因為事後又遭威脅,在強大壓力下才會出現迴護范男的說詞,證詞已受汙染。台中地院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范男3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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