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唐姓男子不滿泰國籍的張姓妻子從事按摩工作,要求離職卻沒有結果,甚至還發現對方與男客人外出過夜,心寒說出想要離婚等話,卻被嗆聲「等我拿到身份證後,我就跟你離婚」,這才決定提告。不過,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唐男聲稱與妻子分居長達2年,但事實並非如此,關於與男客過夜一事也沒有相關證據,最後裁定駁回他的訴求。
▲張女從事按摩工作,卻讓丈夫十分不滿。(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唐男在判決書中主張,他與妻子是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婚後因為工作的關係,一個人住在台中,另一個則住在新竹,「我2016年5月間幫她在桃園租屋,從那時候開始她就不願再跟我同住,我多次到租屋處找人,她都避不見面,至今兩人已有2年沒有共同生活。」
唐男接著說,妻子目前從事按摩工作,還曾跟男客外出過夜,對他造成很大的傷害,好言勸說離職,結果被拒絕,心灰意冷之下提出離婚,沒想到竟然挨嗆「等我拿到身份證後,我就跟你離婚」、「你的交友我不會管」等話,這才讓他真正斷念,「我只是她用來取得身分證的工具」,因此希望法官可以判准離婚。
▲唐男指控妻子和男客外出過夜。
但張女反駁,自己和丈夫從2016年5月到2018年10月都一起住在桃園的租屋處,在小吃店以及按摩店工作也都有事先獲得同意,去年9月她返回泰國前,還有向丈夫表明想要辭掉按摩的工作,並搬過去同住,畢竟兩個孩子都已經成年了,沒想到1個月後返台,LINE帳號和電話都被封鎖,「他說要跟女友在一起,我還接過他女友打電話來,要我趕快跟他離婚,不然法院見」、「他說我和客人過夜都是子虛烏有的事」。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唐男先前接受偵訊時,曾談到自己偶爾會去桃園的租屋處關心一下,證實曾出入妻子的住所,顯然與他上述的說詞不符,兩人並未分局長達2年之久;加上他指控妻子與客戶過夜、自己只是被利用的工具,卻都沒有相關證據,可見是他不願意與妻子溝通並化解誤會,雖然兩人的婚姻的確出現破綻,但男方的可歸責事由較重,因此裁定駁回告訴,不准他們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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