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少婦小敏(化名)2017年12月間在某美容會館按摩,沒想到結束170分鐘的腿部按摩之後,臀部以及大腿疼痛不已,由於自己皮膚白而且薄,所以很容易瘀青,起初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妥,直到晚上回家請老公幫忙檢查傷勢,兩人才嚇了一跳趕忙前往醫院就診。雖然陳姓美容師質疑小敏提告求償50萬元動機不單純,但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整起事件的確是陳女操作儀器疏於注意所致,最後判她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確定。
▲小敏皮膚白皙,平常也會按摩瘦身,原本以為是像往常一樣的瘀青,沒想到卻被刮出20道傷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當事人無關,下同)
判決書中提到,陳女2017年12月9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在店內操作美容按摩儀器,幫小敏的臀部、腿部按摩瘦身,卻因為沒有注意到儀器探頭與皮膚接觸面已經破損,導致小敏的臀部遭刮傷5道傷口,每道傷口都有1公分以上,另外右後大腿也有15道刮傷,長度約9到15公分左右。
陳女接受偵訊時反駁,自己有先試用過該儀器(LPG),確認是全新的沒有問題,因為儀器運作是吸放原理,不會對人體造成刮傷,而且當下小敏也沒有反應疼痛,還要求加強力道,甚至在結束後向簡姓店長預約下次的課程,可見這些傷勢並非操作儀器不慎造成,「如果她真的有傷而且疼痛不已,應該會就近急診,怎麼還先去跟朋友聊天,隔天才去距離住處很遠的醫院就診」,事後還提出50萬元的損害賠償,動機根本就不單純。
▲小敏當天穿著短褲,還曾抬腿請店長幫忙看看傷勢。
而小敏證稱,該次課程是使用購買的體驗券,一次170分鐘,自己做瘦身課程已經十幾年,一個禮拜兩次,一次2、3小時,因為可以承受很大力的震動,所以曾要求美容師加強力道,「我皮膚很白也比較薄,瘀青是正常的,但是不可能刮傷」,當下雖然有感覺到身體熱痛,礙於分不清楚是瘀青還是刮傷,才沒有立即反應,課程結束之後她還有把腿抬起來給店長看傷勢,表明自己不適合用這台美容儀器,「當天下午我跟朋友有約,於是忍著疼痛先到藥局買藥回家擦」,直到晚上11時許老公回家,請對方幫忙看看,這才發現傷勢很嚴重。
美容會館的簡姓店長也出庭證稱,小敏結束課程之後有表明覺得大腿刺刺的,「因為她穿短褲,還有把腳抬起來給我看,當晚6時許她有打電話到店內,說還是刺刺的,我回答這很正常,可能是精油的關係,她說沒關係之後就掛電話了。」
▲合議庭認為小敏之所以會受傷,是因為陳女在170分鐘的腿部按摩課程中,沒有發現儀器有問題。
此外,小敏一開始也提到自己無意刁難店家,當晚自行買藥擦,睡前甚至吃了消炎藥和安眠藥,無奈還是痛得受不了,考量到大醫院假日光從急診掛號到驗傷需要耗費許多時間,她才會前往離家較遠的醫院就診,「那時我不知道傷勢多嚴重,也不想誣衊美容師,因為我不確定是不是按摩後受的傷,還是瘀青退掉就沒事,在沒有辦法確定是不是很嚴重的傷之前,我不會貿然就醫。」
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該儀器的探頭為4塊圓形的塑膠材質,目的是為了避免皮膚直接碰觸金屬,雖然陳女聲稱儀器是全新的,但全新材質如果不是全然光滑,還是有可能導致皮膚刮傷,而從小敏出示的傷勢照片中可見,傷口多集中在臀部及大腿後側,有大片瘀青和多道長條的平行傷痕,顯然的確與按摩疏失有關,最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陳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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