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女指控朱姓牙醫師積欠薪水及借款共466萬多元並對他提起告訴。(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廖安莘/屏東報導
一名鄭姓女子指控一名朱姓牙醫師積欠薪水及借款共466萬多元,但朱男否認、辯稱2人為男女朋友且無僱傭關係,因此撇清欠款及借款一事。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鄭女基於同居男女朋友關係輔助朱男經營診所,並沒有「經濟上之從屬性」,且2人並無僱傭契約存在,因此駁回鄭女請求,可上訴。
根據判決,鄭女指出,她與朱男同居,且任職於朱男開設的牙醫診所擔任助理,約定以月薪4萬8千元支付,但從2011年至2017年間,朱男積欠她56個月的薪水,此外,因資金周轉需要,她還借朱男197萬2289元,至今仍未還,因此她要求對方應連同積欠的薪資支付她共466萬289元。
朱男辯稱,他雖經營牙醫診所,但卻從未聘僱鄭女為員工,且2人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於交往期間,他專心致力於診療工作,由鄭女以女主人之姿管理診所財務、勞健保及報稅事宜。此外,朱男也否認向鄭女借款,因此鄭女請求純屬無據。
屏東地院審理時,法官審酌雙方證詞及相關事證,認為鄭女基於同居男女朋友關係輔助朱男經營診所,並沒有「經濟上之從屬性」,2人並無僱傭契約存在,因此鄭女請求朱男支付268萬8千元薪資,應屬無據,且鄭女無法提出相關法律證明,故判鄭女敗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