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女子在桃園市陸軍某營區服役期間,對吳姓軍人產生愛慕,吳妻察覺曾女與吳在LINE上竟有「想抱你睡覺」等踰越同袍之情,憤而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曾姓女子去年在桃園市陸軍某營區服役期間,對軍中袍澤吳姓軍官因業務接觸關係產生愛慕之情,2人發展出踰越袍澤之男女感情,吳妻今年初查看吳的手機LINE對話,曾女「我想跟你一起睡覺」、「我想抱著你」等對話,讓吳妻瞬間崩潰,2人更因此離婚,曾女也提前退伍,吳妻獨自帶著4個小孩生活並對曾女提出損害賠償之訴,地院審理後判賠5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地院判決書指出,吳姓現役軍人與妻子結縭16年,雙方育有4名子女,夫妻感情尚稱融洽,因先生在桃園市陸軍某營區服役,常常不在家,由吳妻獨自照顧4名子女。
地院表示,曾姓女子於2018年至今年3月間在桃園陸軍某營區服役,曾女明知吳姓男子已婚,卻因業務接觸關係逐漸產生好感,私下發展出踰越袍澤之間的男女感情。今年某日,吳妻好奇查看先生手機LINE對話紀錄,其中與曾女之間對話「我想你」、「我想跟你一起睡覺」、「我超級超級愛你」、「就可以抱你、親你」、「我想抱著你」等超過一般男女友誼對話內容。
吳妻對此與先生多次爭執,但吳男卻堅稱係出於開玩笑性質,但部隊後來私下調查,曾女為此提前退役,吳妻後來與先生於今年5月間離婚,獨自帶著4名女在外討生活,吳妻對曾女破壞家庭導致與先生離異,事後向地院提出損害賠償民事訴訟,要求曾女賠償60萬元。
曾女向法官供稱,她與吳姓現役軍人LINE之對話,僅是開玩笑性質,但後來為此也提前退伍,她為此已付出代價,目前在餐廳外場工作,每月薪資僅2萬元,名下亦無不動產,根本無力支付;吳妻也聲稱,與先生離婚後,獨自扶養4名子女,每月工作所得約2萬3千餘元,生活壓力之大,都因曾女破壞家庭。
法官審酌雙方證詞後,其中吳妻曾對曾女提出60萬元損害賠償之外,還要求執行假執行,針對假執行之訴,法官判吳妻敗訴,其餘酌量被告應給付吳妻5萬元,自民國2019年7月2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利息,吳妻其餘之訴則遭駁回,訴訟費用由曾女負擔十分之一,其餘由吳妻負擔,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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