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帶國中妹回家,不顧反抗硬上,還霸道喊,「之後你就是我女友」。(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韻如/宜蘭報導
陳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一名國二少女小綠(化名),2人認識不到2周就相約見面,陳男還把小綠帶回家中,但沒想到陳男竟色心大起,不顧小綠喊叫「我有男友」,霸道回應「之後你就是我女友」,強押小綠性侵得逞。案經小綠提告,宜蘭地院則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陳男5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陳男2017年初透過臉書認識小綠,2人趁著小綠寒假返校期間相約見面,陳男還直接把人帶回家中。未料,2人一回到陳男房間後,陳男色心大起,開始強脫小綠衣服,還不斷強吻她。期間,小綠不斷掙扎大喊,「我有男友,你不是我男友不能碰我」,但沒想到陳男竟回她,「之後你就是我女朋友」,最後性侵小綠得逞。
案經小綠提告,陳男到案後坦承與小綠發生關係,但辯稱,「小綠一開始雖然拒絕,身體躲掉,但之後2人便勾著手在床上聊天,最後是自然而然的發生關係,我並沒有強迫她」。
法官審理時,發現陳男挨告後傳訊息給小綠,強調自己並沒有性侵,還說「後面你自己坐上來怎麼不講?」對此,小綠則回應,「我不做做樣子你會放我走嗎?」、「我急著想回家、你壓緊緊」、「那時候你自己講什麼,沒給你,我不能走」等語,陳男最後才說,「我後面真的知道自己犯大錯,拜託你不要亂想,那天真的頭殼破洞,也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並向小綠道歉。
陳男的辯護律師事後也以小綠主動變換體位作抗辯,認為如果陳男有要逼小綠跟她發生關係,小綠怎可能會如此,因此難以認定小綠是遭到脅迫,否認陳男性侵,但不被法官採信。
法官最後認為,陳男為了一己私慾,不顧小綠心理人格之健全發展及心靈感受,利用她年幼懵懂,對她性侵,這不僅造成小綠身心靈蒙受極大陰影,也讓小綠家屬承受極大精神傷害,且陳男事後還否認犯行,說詞反覆,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刑5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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