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紹傑和嚴敏華去年12月在靖國神社縱火,隨後遭到警方拘留長達10個月。(圖/路透社)
實習記者許祐誠/綜合報導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於2018年12月,攜手同行女子嚴敏華在靖國神社前抗議縱火,被日本警方以「侵入建築物」逮捕,更在10日分別被判處監禁10個月和8個月,緩刑3年。目前他已在18日先行返回香港,嚴則還在日本處理手續,郭指控日方拘捕無理,且期間不允許保釋,等同於被「謀殺」近10個月。
根據《香港01》報導,對於日方的拘捕,郭紹傑認為,日方嚴重打壓人權,在政治上的殺一儆百,不符合憲法保障外國人的言論自由,如果在香港同樣有人到門口示威,並不會犯法或被拘捕,更何況前40天的調查期,日方還不允許保釋,因此他會針對判刑進行上訴,但因為被驅逐出境,至少5年不能入境,所以他會交予當地律師負責。
郭也表示,他曾向法庭詢問拒絕保釋的理由,卻得到認為移民局已取消他的簽證,加上擔心證據遭銷毀的說法,但明明一切物資全在警署手上,因此對於日方的行為感到不解,此舉相當「無恥」,自己只能任人宰割。
此外,他也向港府喊話,既然當局每年都會舉行南京大屠殺行紀念儀式,為何逮捕期間不願發聲明,而且中國駐日領事館人員在探視時,只詢問拘留期間有沒有遭受不公平對待等,態度上感覺不太想幫忙。對於本次的逮捕,郭紹傑說並不後悔,並感謝家人、黨友及朋友的關心,目前嚴敏華應該也已經回港。
【保釣兩被捕成員明年2月上庭 家屬冀入境處派員赴日探望】
— 熱血時報 PassionTimes (@PassionTimes) December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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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2日上午,郭紹傑和嚴敏華在靖國神社的正門前,點燃報紙試圖縱火,隨後擅自闖入神社內,據悉焚燒的是二戰甲級戰犯東條英機的道具神主牌。所幸工作人員不久後撲滅火勢,並扣留2人,隨後交給警方,神社內的建築物則沒有受到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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