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驚見自己裸照嚇傻! 恐怖男友威脅:不給錢買相機就公開「壞壞片」

▲桃園市藍姓女子不滿同居女友要分手,去年多次傳LINE恐嚇女友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1名菲籍男子因不滿女友不出錢幫她買相機,多次傳訊息恐嚇女友要散步2人性愛影片。(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徐愷昕/桃園報導

一名在台工作的菲律賓籍男子馬諾(化名)向女友要錢買相機遭拒後,竟恐嚇女友要將2人的性愛影片上傳至網路。女友當下因害怕而勉強答應,但事後真的要交錢時選擇失約放馬諾鴿子,馬諾氣得隨即將性愛影片截圖上傳至臉書。最後法院依恐嚇等罪判他9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27萬元,可上訴。

馬諾和女友2月初時在桃園一摩鐵發生性行為,過程中全全被馬諾以手機竊錄。月底馬諾要求女友出錢幫忙買相機遭拒後,心生不滿,便在臉書以Messnger傳送「你真的希望我把攝影散播在網路」、「希望我們不要碰面,我們碰面我本人會殺你」等訊息,揚言要將月初時2人性愛過程的影片上傳網路,藉以威脅女友將錢交出,女友當下因擔心影片外流,就答應馬諾3月1日會拿錢拿出來。

說好交錢的當日女友並未赴約,氣得馬諾馬上登入臉書將性愛影片截圖上傳至相簿,女友在臉書驚見自己的裸照後相當錯愕,因為這段期間2人相談甚歡,馬諾還會不時對女方說「我愛你」、「你是我心中的唯一」、「我無法睡因為我一直在想你」等甜言蜜語,完全沒有感情出問題的跡象。

法官審時認為,馬諾未經女友同意竊錄性愛過程,還將私密照片上傳讓人觀覽,已嚴重侵害女子隱私權,造成她身心恐懼,且犯後還不承認犯行,最終依竊錄、恐嚇及散布竊錄非公開活動等罪,判處馬諾有期徒刑9個月,可易科罰金27萬元。

至於是否驅逐出境,院方考量馬諾過去無不良前科,目前為合法居留,又他表示母親眼睛、心臟不好,希望能繼續留台工作賺錢給母親治病,因此認為此次就當作是警惕,馬諾無驅逐出境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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