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男看見妻子與小王一同出現在岳母家,氣得拿出折疊刀一把捅死小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韻如/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鄒姓廚師抓包何姓妻子外遇陳姓小王,2人自此之後經常發生衝突,鄒男還因此罹患憂鬱症,之後2人協議離婚,決定重新開始。然而,某日何女表示要回娘家,鄒男尾隨在後卻驚見陳男也在場,他一時醋勁大發,直接拿著摺疊刀往陳男捅去,導致他傷重不治。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鄒男15年徒刑,陳妻再提民事求償1300萬元,法官判准500萬元。
判決書指出,鄒男跟何女2人婚後沒有小孩,經濟狀況也不佳。何女後來外出工作,因而認識了同樣已婚的陳男,2人天雷勾動地火,陷入熱戀。直到2018年2月間,鄒男無意間發現何女外遇,還因此罹患憂鬱症,而何女為了安撫他,答應要跟陳男斷絕聯繫,夫妻倆也協議離婚,並重新開始。
2人離婚後依然同居在一起,同年5月27日上午,何女突然表示要回娘家一趟,再到公司上班,鄒男察覺有異,便一路尾隨,沒想到卻驚見陳男也在現場,氣得拿起摺疊刀就往陳男左胸捅去,導致他傷重不治。
案經何女報警,鄒男到案後卻矢口否認犯行,還表示事發當時,自己也想去岳母訴苦,沒想到卻看見陳男,才會情緒失控跟他發生衝突,而當下是陳男衝向他,要搶他的刀子,2人在扭打過程中,刀子才不小心刺到陳男。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審理後,法官認為鄒男因妻子於婚姻關係期間與陳男來往,身心飽受困擾,固然可資同情,但他沒有先了解陳男出現在該處的原委,就魯莽生怒、恣意逞兇,衝動犯下犯行,過程迅速到陳男來不及抵抗、反應,顯現直接殺人犯意。
此外,鄒男犯後又否認犯行,還將陳男死亡結果原因歸責於對方,對於陳男家屬而言,是二度傷害,且至未能取得家屬原諒,也沒有達成和解,因此依法將他判刑15年;陳男妻子再提民事求償,除了精神慰撫金之外,還加上陳男的喪葬費及女兒跟婆婆的撫養費共1300萬元,但法官認為,精神慰撫金應以150萬元較適當,再加上撫養費及喪葬費,依法判准賠償5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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