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南投林姓男子聲稱李姓妻子婚後迷上宗教,還熱愛購買靈骨塔導致積欠債務,加上兩人已經分居6年,這才心寒決定離婚;但李女反駁,丈夫婚後吸毒被抓,全靠她一人扛起家計,沒想到後來又外遇,怎麼可以反過來責怪她,還主動要求離婚。南投地院法官認為,林男對妻子的指控皆沒有明確的證據,最後裁定駁回訴求,不准兩人離婚。
▲林男聲稱妻子沉迷宗教活動。(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林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妻子婚後參加宗教活動、購買靈骨塔,加上刷卡積欠許多債務,導致他得用房子抵押貸款來幫忙還債,後來兩人感情越來越差,經常怒目相向,已經6年沒有同居生活,對方還曾在兩名子女面前喝斥,「冰箱的東西不能動,要吃自己去買」,可見雙方早就已經沒有任何感情,「我涉犯5年以上的重罪,遭遇長期的牢獄之災,她卻完全不關心,如果這段婚姻繼續下去,對我來說是一種折磨」,這才決定訴請離婚。
而李女反駁,丈夫婚後不斷闖禍、出錯,例如車禍、吸毒被抓等等,全家的生活費用全靠她賺錢維持,雖然的確有因為債務問題抵押房子,但這一切都是丈夫惹出來的禍,「他這幾年外遇,搬出去與外遇對象同居,我們的感情才會生變,現在孩子們都還在就讀大學,經濟上仍需要父母協助,所以我不同意離婚。」
▲林男不滿妻子不讓他拿冰箱裡的東西,還嗆他「要吃自己去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林男主張妻子購買靈骨塔、亂花錢,卻無法進一步舉證,難以僅憑他的片面之詞就把責任都算在女方頭上;相反的,李女控訴丈夫外遇,同樣沒有進一步舉證,因此難以認定分居的原因出在男方身上。
法官接著表示,林男因案入獄,卻責怪妻子毫不關心,但這件事的肇因出自於他自己的行為,並沒有證據證明與李女有關,綜上所述,男方可責程度顯然大於女方,最後裁定駁回他的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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