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女涉嫌辱罵公務員,台南地院依違反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姜女拘役30日。(圖/ET示意圖)
記者廖安莘/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姜姓女子5月間至派出所報案時,被指控無故在所內大聲謾罵,甚至以輕蔑口吻對王姓所長說:「你有覽趴沒有?」涉嫌辱罵執行職務公務員。台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姜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姜女5月10日上午9時許,到台南市警第一分局莊敬派出所報案,竟無故在派出所內大聲謾罵。事後,派出所所長見狀制止,並告知她其為所長,姜女不管勸告,甚至還以「你所長你有覽趴沒有?」、「你有LP沒有?」辱罵依法執行職務的王所長,警方隨即將她逮捕,依公然侮辱罪送辦。
姜女坦承有對所長罵「有覽趴沒有」,但矢口否認有侮辱公務員犯意,她辯稱因為王穿便服,所以不知道他是所長,並供稱自己是一個沒有生殖器的老女人,撇清罵警一事。
台南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派出所監視器畫面,與姜女說詞不符。根據畫面顯示,王所長曾向姜女表明身分,並勸說她不要大小聲,姜女則回應「我是要小聲什麼?」足以證明當時王所長在執法維護派出所秩序。法官審酌後依違反侮辱公務員罪判處姜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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