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檢方將罵人的王男依涉嫌妨害名譽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圖/資料照片)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桃園市36歲王姓男子今年在蘆竹區一家賣場的停車場內,因停車糾紛,對不認識的陳姓男子辱罵「操你媽」遭對方提告,他矢口否認還辯稱自己說的是「草泥馬」,但行車紀錄器還原真相,桃園地檢署21日偵結,依涉嫌妨害名譽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今年8月9日中午王男前往賣場停車場,想要停車時卻發現陳男駕車擋住他想要停的空車位前,雙方一言不合因而爆發口角,王男則下車以肉身擋在空車位前,也不讓陳男停車,雙方因而僵持不下。
口角過程中王男當面對著陳男辱罵「操你媽」,陳男不甘受辱,以涉嫌妨害名譽提告,但王男到案後矢口否認,並供稱他是對方不滿才憤而說「草泥馬」3個字,是陳男自行解讀成「操你媽」。
桃園地檢署調查勘驗陳男提供的行車紀錄器影片,確實聽到「操你媽」,因而不採信王男的說法,而他的言詞足以詆毀陳男的名譽,21日偵結,以王男涉嫌妨害名譽案件,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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