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跆拳道女國手徐詩彥,犯下吸金案。(資料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徐愷昕/基隆報導
林姓男子與前跆拳道國手徐詩彥以短期投資「水產進口貨櫃」為幌子,騙取民眾投資,吸金超過19億元。檢方偵辦時,林男表示自己只是投資人,僅提供支票、帳戶給徐女使用,但檢察官調查時卻發現林男自稱是徐女的老闆,涉案情節重大,依法將他起訴。基隆地方法院2日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林男有期徒刑8年半。
據判決,徐女自2014年4月起,利用在補習班認識家長的機會,以短期投資「水產進口貨櫃」為由,向被害人們佯稱因為需要短時間獲得大量資金,可以低價買入水產,獲利非常豐富,短時間就能賺5到10%的利息,以高額利息吸引不少退休教授、老師及碩博士,將錢交給徐女「投資」。後來,因投資額不斷上升,徐女便找了能協助開立發票的林男一同參與。
林男在整個吸金的運作過程中,提供支票及帳戶讓徐女方便周轉,投資人則都是先將資金匯入林男的戶頭內,直到後來,因帳戶內的餘額已無力支付所有投資人的本息,導致支票陸續跳票,案件就此曝光。
法官審理時林男辯稱,自己的小孩在徐女教學的補習班補習,雙方因徐曾向他借貸金錢而相識,後來徐女主動邀約投資,他才借出支票及帳戶,徐女向他稱匯進帳戶的錢是投資廠商所給的,他強調完全不知道投資者是誰,自只是單純借票供徐女使用。徐女則表示,是林男先向他提起有朋友在做水產貨櫃投資,利潤很好,所以才介紹朋友一起。
檢警調查時發現,林男幫徐女開了大部份給投資人的的支票,且這些投資款項也都是匯入林男帳戶內,如果林男真的單純只是投資者,怎麼敢冒這麼大的風險幫忙。
法官認為,林男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戶頭內的帳戶是如何應用的,因身為一投資者事後卻將戶頭裡面的錢轉到支票帳戶,金額還高達10億多元,若不知徐女明確意圖,怎麼會願意貿然開出支票。
法官審後認定林男已觸犯銀行法,且金額超過億元,最後依違反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8年半,而未扣案的共同犯罪的所得3億多元,在發還給被害人請求賠償的費用後,剩下的餘款應與徐女共同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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