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鏡週刊
11年前,新北市新店區發生殘忍的國二少女性侵殺害命案,當時倖存的鄧姓少女看到徐志皓在新聞中出現後,突然情緒激動、手腳顫抖,身旁的成年女性友人察覺有異,追問鄧女,鄧才向友人透露,一個半月之前,她和方姓女同學蹺課,就是被電視上自稱受害人的徐志皓及許男帶走。
2009年3月,鄧女在女性友人陪伴下,到醫院探視同校的許男,並追問方女的下落,才知方女已遭徐志皓性侵殺害並棄屍。
警方調查,方姓少女家住新北市中和,因是獨生女且家境優渥,倍受寵愛,每天都由父親接送上下課。2008年11月6日,方父因女兒睡過頭,責備幾句後就出門上班,未如往常送她上課,不料,一次例外,卻造成天人永隔的遺憾。
當年承辦此案的小隊長張仁豪表示,一早就被父親責罵的方女,心情不好,因此約同學鄧女一起翹課,2人到網咖打發時間,巧遇對鄧女有好感的同校同學許姓少年,許男提議到新店找他的「大哥」徐志皓。
4人在捷運新店區公所站碰面,徐男當下對方女起了色心,於是哄騙3人至瑠公圳旁、他「叔叔」住處玩,不料才進屋,徐便露出本性,他先叫許把鄧女帶到其中一個房間,隨後用鋁條把鄧女打昏,再用黑膠帶貼住其雙眼,並用童軍繩貼綑綁鄧女,命許男看守。
接著徐男把方女叫到另一個房間,隨即打昏、綑綁方女,並持剪刀剪開方女的衣物及內衣褲。方女恢復意識、掙扎大叫,徐便持鋁棒威脅方女,還強行性侵得逞。事後,徐擔心方女報警,決定殺人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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