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全國人大擬授權澳門對橫琴口岸及延伸區實施管轄 22日將分組審議

▲▼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口岸。(圖/ETtoday資料照)

▲廣東省珠海市橫琴口岸。(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大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21日審議相關決定草案,擬將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即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趁著珠海橫琴口岸擴建時,將路氹蓮花口岸搬遷過去,採取「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22日將分組審議這項草案。

綜合陸媒報導,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鄧中華21日對《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實施管轄的決定(草案)》做出說明,澳門特別行政區路氹城、珠海橫琴新區之間,兩地的人員、貨物往來都採取傳統的「兩地兩檢」通關模式,費時且相當不便。

▼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圖/ETtoday資料照)

▲▼廣東省珠海市橫琴新區。(圖/ETtoday資料照)

鄧中華介紹,草案主要包括3項內容,內容分別是:

一、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啟用之日起,在決定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對該區域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實施管轄。

二、對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管轄的區域作概要表述,包括: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蓮花大橋和澳門大學連接橫琴口岸通道橋相關部分(橋墩除外),以及澳門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上述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分階段啟用。有關區域具體啟用日期以及具體坐標和面積由國務院確定。

三、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以租賃方式取得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的使用權,租賃期限自有關區域啟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賃期限屆滿,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可以續期。

鄧中華指出,通關的人、物品數量不斷增長,現行的通關模式、口岸設置已不能適應粵港澳大灣區建設背景下,兩地人員來往、經貿活動的需求,為了加強兩地基礎設施的連通、讓人員、貨物等生產要素更方便流動,澳門特區政府經商廣東省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在2018年8月提出,希望能藉著珠海橫琴口岸擴建的契機,把蓮花口岸搬遷到橫琴口岸,同時改為「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通關模式,而這些也得到國務院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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