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路跑同睡小三還陪產檢 正宮掃出「洗澡情書」反擊一勝一敗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已婚的劉姓醫師熱愛路跑,卻被妻子指控陪周姓女子路跑還「跑到床上」,兩人甚至一起前往醫院做羊膜穿刺產檢。民事方面,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判劉、周兩人須賠償劉妻45萬元;而刑事部分,由於查無兩人有性器結合等通姦的證據,新北地檢署檢察官21日予以兩人不起訴。

▲▼運動,拉傷,跑步,馬拉松,運動員,慢跑,訓練。(圖/翻攝自pixabay)

▲劉男喜歡路跑,並在活動中認識同樣熱愛路跑的周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劉妻在判決書中主張,自己婚後主要負責照顧未成年的女兒,丈夫則會利用工作的空檔參加各種馬拉松路跑活動,但2018年8月起對方時常在深夜才返家,有時甚至一週才回來2、3天,關心詢問卻都沒有獲得回應,直到有一天她在打掃家裡時,找到一封周女手寫的情書,內容包含,「喜歡急著跟我結婚的你,喜歡愛跟我洗澡的你,看不到你我會難受,滿腦子都是我裸體的畫面,婚紗?趁我年輕plz(please,拜託)」。

劉妻拿著這封情書質問丈夫,這才知道兩人每次都是藉由路跑活動、特殊節日約會,2018年12月31日還一起搭客運到台中跨年,隔年1月周女甚至寫生日卡片給丈夫,雙方在書信來往中多次互稱「水某(台語,漂亮老婆)」、「老公」、「愛你的XX(周女名字)」,更提及「希望未來的日子我們能開開心心好好在一起」,讓她氣得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性愛。(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周女和劉男皆否認發生過性關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

而周女出庭時辯稱,自己和劉男是在2016年間的路跑活動認識,後來相熟成為好友,當時因為正逢和男友分分合合的情傷階段,才會對劉男表達愛慕之意,「但他都以平常心看待,並經常如兄長般給我開導及勸慰」,兩人雖然曾經在台中、彰化、台南及日本京都路跑活動期間同住一房,不過絕對沒有發生任何性關係;至於今年5月陪做產檢一事,當時肚子裡的寶寶是男友的,她覺得有身為醫師的劉男陪同會比較穩妥,才會提出一起去的要求,「我和男友的感情一直很不穩定,後來就拿掉胎兒了。」

民事部分,新北地院法官一審裁定,劉、周兩人的行為顯然已經逾越普通朋友關係,判他們須賠償劉妻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而刑事方面,劉妻提告通姦,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經過調查,卻都沒有查到兩人曾有性器結合等相關證據,加上周女流產後檢體都已經銷毀,也無法進行DNA鑑定,21日予以兩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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