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下課回家到文具行買東西,卻遭老闆襲胸猥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與本案無關)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葉姓男子平時會在妻子經營的文具行幫忙,2017年至2018年間卻趁著店裡沒人時,分別對6名國小女童襲胸、摸屁股,甚至伸手撫摸下體等私密部位,後來被女童的家人告上法院,他還強調自己是退休的「優良教師」,不可能會做出這種事。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調查6名女童及相關證人的證詞,發現所有人的供述前後一致,而且都能清楚描述事發細節,因此最後並未採信葉男的說詞,並依加重強制猥褻罪、性騷擾防治法分別判處7年2月、7月有期徒刑,僅性騷擾部分得易科罰金。
被指控伸出鹹豬手的葉男辯稱,自己平時的確會幫忙妻子經營文具行,也認識女童們,但絕對沒有做出任何猥褻、性騷擾等行為,「我本身是優良教師,2014年退休後,每週一到週五都會來幫忙顧店,週六、週日通常會休息」、「我跟她們沒有仇,妻子經營老店也從未與學生有過糾紛,我們對學生都很照顧,有時候孩子們打架或是有糾紛,我們都會幫忙排解。」
▲葉男聲稱,退休後只能靠妻子經營多年的文具行餬口。(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葉男聲稱,不會因為熟識就碰觸學生的身體,例如摸頭或手等等,「我為人師表,如果學生講粗話或是要打架、亂摔東西,我會去糾正他們,不知道是不是因此得罪誰,但基本上我不會去碰小孩子」,加上退休之後經濟來源主要是靠這間文具行,他怎麼可能做出會影響生意的事,「我們店面離學校很近,就隔條馬路而已,往來的民眾也很多,如果發生這種事馬上就會被發現,我也不曉得小朋友為什麼會這樣指控我。」
但其中一名受害女童接受警詢時證述,2018年1月間她和姊姊從補習班下課,經過文具行就順路進去看玩具,進去沒多久老闆就從右邊慢慢靠近,並用左手摸她的右肩,接著搓揉胸部大概1、2分鐘,「我往左靠,他也跟著我一起往左靠,手還一直摸,沒有停下來」、「姊姊看到老闆一直靠近我,就叫我趕快離開」、「我原本大概一個月會去3次(文具行),被老闆摸胸部之後就沒再去過了」。
▲女童受害之後就不敢再去文具行買東西。
雖然葉男矢口否認對國小女童性騷擾,但新北地院法官調閱6名受害女童的證述,發現大家的供述前後一致,加上全案多名證人也都證實女童曾在事發第一時間說出受害經過,所有人皆能詳細描述細節,因此並未採信葉男的說詞。
法官認為,葉男自稱為人師表還是優良教師,卻趁著女童到店裡購物時伸出狼爪,犯後不僅矢口否認,也沒有與受害女童家屬達成和解,最後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7年2月有期徒刑,另外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處7月有期徒刑,僅性騷擾部分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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