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徐姓人妻今年1月間與郭姓男子在摩鐵開房,林姓丈夫報警衝入抓姦,因無證據最後檢不起訴。(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徐姓人妻今年1月間下午與郭姓男子相約摩鐵開房,林姓人夫找來員警進入房間抓姦,人妻開門後,警方只見2人衣著平整,人夫見現場沒有保險套等通姦證據,向摩鐵業者購買床單請警方化驗是否含有精液分泌物,堅持控告人妻與郭男通姦;檢方根據刑事局化驗床單結果,並未發現含有精液等反應,因現場證據不足,檢方22日偵結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42歲的徐姓人妻於今年1月17日下午3時50分,搭乘54歲郭姓男子轎車進入位於平鎮區某家摩鐵開房間,人妻之林姓丈夫報警請求抓姦,結果徐姓人妻開門讓員警進入房間,員警與林姓丈夫發現2人衣著完整,房間找尋保險套與可疑證物,但都沒有發現可疑證物,最後向摩鐵業者購買房間床單與垃圾桶衛生紙交給員警化驗。
林姓人夫堅稱2人一定有發生親密行為,堅持提出通姦告訴;郭姓男子則稱,只在房間談事情、沒有親密行為,徐姓人妻也辯稱,2人在房間只是純聊天、談生意,因為當晚要參加尾牙活動需要盥洗,她盥洗後,先生就帶警察敲門,是她開門讓警察進入房間的。
檢方根據刑事局化驗報告,經過多波域光源檢視,未發現有精液反應,房間內的衛生紙經化驗也未採到精液反應,現場亦無保險套之證物,房間雖有使用過痕跡但不能推論有性行為之進行,因證據不足,偵結予以2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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