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名呂姓男子載女性友人前往摩鐵開房休息,因不滿櫃台人員表示客滿無法入住,竟拿槍威脅出來威脅恐嚇。(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桃園一名已婚的呂姓男子載著古姓女友人至摩鐵休息,在辦理登記時,因櫃台方姓女服務員表示已客滿,一時情緒失控,竟當場拿出一把黑色手槍威脅恐嚇,嚇得方女心生恐懼,趕緊逃離現場。桃園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一審判呂男7個月有期徒刑;二審因呂男事後誠意與方女和解,改判5個月有期徒刑。
人夫呂男2018年6月22日載著古女前往桃園一摩鐵投宿休息,抵達時因櫃台服務員方女表示「已客滿」無法入住,迫切想開房的呂男瞬間情緒失控,隨即從身旁掏出1把黑色手槍,拉動槍機將槍口對準方女,要求她迅速安排房間。而方女一見手槍對準自己,嚇得驚慌失措,趕緊逃現場。
桃園地院審酌時,呂男拿出診斷證明書表明自己患有恐慌症,當時是因為突然發作,才會出現失控行為,對於自己嚇到方女感到抱歉,同時表示,當時手上拿的是不是真槍是玩具槍,沒有殺傷力。
法官審理時認為,呂男確實受恐慌症發作所影響,但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表達悔意態度良好,且已用3600元誠意與方女和解,再兼衡其教育程度至大學,現職室內設計、家庭經濟小康、育有2名小孩且老婆又患有重大疾病,最後原一審判他7個月有期徒刑;二審改判5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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