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箱屍案引渡陳同佳 法務部再籲港方履行承諾提供協助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2018年2月爆發的「港女箱屍」兇手陳同佳在香港已經獲釋,他公開表示願意到台灣服刑,但卻引起近日來的台港司法管轄爭議。法務部在23號中午再度發出聲明,強調「臺灣堅守司法主權,尊重雙方管轄權,立場始終如一,籲請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以伸張被害港女及其家屬人權」。

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引發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並引起後續一連串示威風波,至今仍未平息。他日前致函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達赴台服刑意願,但卻一度遭拒絕入境台灣;後又轉為要求港府同意台灣派遣檢請赴港押解陳同佳,但卻遭港府回絕。

陳同佳23日上午刑滿出獄,他坦然面對媒體拍攝,並一度鞠躬致歉。陳同佳表示,自己犯下無可挽回的錯,給受害者家屬帶來巨大的傷痛,內心備受自責、煎熬,願為自己衝動犯下的錯,前往台灣自首、服刑受審,也盼受害者家屬能夠釋懷、潘曉穎安息。

而外傳陳同佳不會在23日搭機來台,因此法務部在23日中午發布聲明「臺灣堅守司法主權,尊重雙方管轄權,立場始終如一,籲請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以伸張被害港女及其家屬人權」。聲明指出,因為港方無意偵辦陳男的殺人罪嫌,為免他因此逍遙法外,我方基於司法主權的地位,另行提出由我方派員赴港,目的是希望港府派出聯繫窗口來諮商接人接證物等事宜,以確保人犯能順利歸案及合法取得在港證據以完備其證據能力,此並非港府所稱跨境執法,而係基於港府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之務實需求。

聲明又提到,事實上過去也有臺灣警方將潛逃臺灣的殺人犯逮補歸案,交由來臺的香港警方帶回之司法互助前例;我方對於打擊跨境犯罪一向不遺餘力,此次也充分展現有效追訴此一跨境殺人重罪之用心及努力,對於港府「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的說法,法務部無法理解。

聲明最後強調,法務部針對本案,基於臺灣的司法管轄權,港方不辦,我們來辦,我方早已準備就緒,籲請港府對於履行承諾提供協助,如何合法提供我方本案在港證據,應積極面對、具體回應,與我方人員共商後續司法互助事宜,以伸張被害港女及其家屬人權。

▼陳同佳出獄,我國法務部發布聲明「籲請港府履行承諾提供協助」。(圖/翻攝AP)

▲陳同佳。(圖/翻攝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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