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志賊立目標「今年內偷108次」 進度不到1成慘落網

▲馬姓嫌犯計畫年內作案108起。(圖/翻攝自《江蘇新聞》微信公眾號)

▲馬姓嫌犯計畫今年內作案108起。(圖/翻攝自《江蘇新聞》微信公眾號)

記者馬叔安/綜合報導

江蘇連雲港1名馬姓竊賊,即使已經多次落網,依舊偷性難改,還在今年大陸國慶前,給自己定了個年內作案108次的「小目標」,然而卻在本月9日因偷竊電動車的電瓶,再次被警方逮捕,先後作案6起,盜竊電瓶15個,非法獲利2000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600元)。

《江蘇新聞》微信公眾號報導,連雲港灌雲縣伊山鎮的陳女士日前發現自己的電動三輪車電瓶被盜了,員警從現場提取物證線索,迅速鎖定有盜竊前科的馬姓嫌犯,不過他常居無定所,要找到他並不容易。

在調查過程中,員警發現,這名馬姓嫌犯今年7月曾因毆打他人被處罰過,於是通過當地派出所聯繫其家人,通知他到派出所,當馬姓嫌犯9日上午來到派出所,剛一進門,就被辦案員警「瓮中捉鱉」。

馬姓嫌犯是當地人,之前曾因盜竊被公安機關多次處理。今年9月底以來「重操舊業」的他駕駛電動三輪車,多次夜間流竄到附近鄉鎮街道盜竊作案,目前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這已經不是大陸第一次出現「胸懷大志」的小偷,重慶警方2016年也抓獲一名小偷,他的目標更為「遠大」,在自家牆上貼的一張「2015年賺一百萬目標計劃」中,還打算建一座希望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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